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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評教:讓學生發(fā)出真實的聲音
曹東勃
//8858151.com2016-12-20來源: 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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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關歲末,又到了總結(jié)績效、反思不足的時刻。在以人才培養(yǎng)作為根本目標的大學,這種總結(jié)與反思的重要內(nèi)容之一,就是對教師一個學期的教學效果進行評價。學生評教制度是這個評價過程的重要組成部分。

  中國的學生評教制度源自美國。美國高等教育的突出特點,是注重服務社會需求、傾聽受教育者聲音、嵌入高度發(fā)達的市場文化。對于大學與市場、大學與社會的這種緊密互動,身處其中的學者們向無定論。上世紀初,制度經(jīng)濟學家凡勃倫專門寫了本《學與商的博弈》,抨擊商業(yè)利益侵蝕象牙塔、商業(yè)運作理念滲入大學的制度建構所帶來的負面影響。

  然而,若要把評教制度歸結(jié)為一種“消費者主權”或“顧客至上”的市場評價機制,又未免失之偏狹。它有著更悠久的歷史文化傳統(tǒng),F(xiàn)代大學發(fā)端于中世紀,而中世紀的大學本身是一種行會組織。以意大利博洛尼亞大學為代表的“學生主導型”大學是最早的模式,學生組成行會,制定教學管理規(guī)范,并聘請教師,教師是被雇傭者。在后來的發(fā)展過程中,大學的辦學經(jīng)費不再緊張,大學教師作為管理者的地位凸顯,以巴黎大學為代表的“教師主導型”大學成為主流。但教學自由與學生自治的傳統(tǒng)都沿襲至今,學生評教制度就可視為兩者互動形成的固定機制。

  中國的大學引入學生評教制度始于上世紀末,至今已有20年左右的實踐歷史。從一個教師的角度,我認為這項制度至少有兩點作用和意義:

  第一,學生評教是檢驗教師教學效果的直觀標尺。大學不是知識生產(chǎn)的工廠車間,教學過程不是《摩登時代》中的機械搬運,因而教學效果無法立竿見影。學生考試成績的優(yōu)劣也很難直接歸功或歸罪于教師。在這種情況下,教師要了解自身教學設計有無疏漏、教學重點是否厘清、教學過程是否連貫,單憑“自我感覺”是沒用的,必須要賦予學生一定的評價權限,創(chuàng)設一種評價的“場域”并聽取學生的意見和建議。大學評教系統(tǒng)一般由一系列復雜程度不一的量表組成,涵蓋教學態(tài)度、教學方法、教學手段等多個指標,最終呈現(xiàn)為量化圖表,供教學管理部門和教師自身參考。

  第二,學生評教是師生互動的一種特殊形式。在當下的大學課堂教學中,一名教師面對幾十上百名學生的狀況很普遍。在這種情況下,不要說實現(xiàn)廣泛深入的師生互動,就是師生之間混個臉熟都不太容易。而教學評價系統(tǒng)一般都有開放性的書面評價或留言的功能,學生可以將自己對課程和教師授課過程的想法和建議,提交到這一系統(tǒng)。由于學生是匿名評價的,因而可以在沒有心理壓力的情況下發(fā)出真實聲音。

  當然,我也認為在實際運作過程中,大學的學生評教制度應當在以下三方面加以完善——

  其一、應當在時間安排上創(chuàng)造更加寬松、自由和非功利的評教氛圍。筆者先后在兩所高校任教,據(jù)我有限的了解,大部分高校的學生評教時間集中在期中考試至期末考試之間。這一時間安排的微妙性有二:

  一是由于學生評教結(jié)束時考試尚未進行,因而學生可能會有一種隱秘的考慮,不敢對老師進行客觀評價,避免老師以期末考試成績?yōu)楹罄m(xù)的制約手段。即便是在完全匿名、確保信息不泄露的情況下,學生與老師之間似乎也形成了這種基于“恐怖平衡”的“默契”。

  二是評教與下學期選課同步啟動,而很多學校將是否完成評教作為進入選課系統(tǒng)的門檻。這就帶來一個問題,一些學生并非出于自愿和主動,僅是為了盡早選課(否則可能選不上)而不得不評教?上攵@種評價結(jié)果是倉促和不負責任的;叵肫鹞易约哼@一屆的不少同學十幾年前在大學階段的評教經(jīng)歷,就是按著鍵盤上的“Tab”鍵一路切換下來(自動延續(xù)上一個選項),目的只是為了快點完成評教,開始選課。因而,我以為,在評教時間的安排上,應當設計得更加合理,讓學生少些顧忌,更加大膽直接地表達意見。

  其二、應當建立尊重學科特點的,科學化、精細化的評價指標體系。學生在評教時,是將整個學期所上的課同時進行評價的。這就涉及不同課程之間能否以及如何進行橫向比較的問題。關于這一點,我從不同的同事口中所了解到的意見并不完全一致。毫無疑問,應當建立一種包容性的評價指標體系,既避免“關公戰(zhàn)秦瓊”的笑話,也避免所屬院系的親疏遠近對學生評價造成擾動。

  其三、應當向師生雙方及時反饋教學評價結(jié)果并加以解釋。教學評價是一個動態(tài)的過程,教學效果的提升和改進也永遠在路上,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因而,教學管理部門不應只將其作為自身的常規(guī)性業(yè)務,借以應對各種檢查評估,抑或只是將數(shù)據(jù)作為人事部門進行教師崗位聘任的一個必備條件;而要回歸引入這一制度的初心,將之用好、用活,把評教結(jié)果和意見建議及時反饋給雙方,并在一定范圍內(nèi)公開。這才可能形成一種制約機制,形成教、學、管之間的合力,實現(xiàn)大學治理的共治共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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