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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齊勇:中華文化走出去的 前提是“回到中國”
——訪國家級教學名師、武漢大學國學院院長郭齊勇
//8858151.com2013-11-26來源:深圳特區(q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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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特區(qū)報記者 鄧輝林/文 尹傳剛/圖

  提 要

  11月15日至18日,第十屆當代新儒學國際學術會議在深圳舉行。武漢大學國學院院長郭齊勇應邀參會,并作了題為《綜論現(xiàn)當代新儒學思潮、人物及其問題意識與學術貢獻》的大會發(fā)言。

  會議期間,郭齊勇接受了本報記者的采訪。

  A

  興社會、搞經濟,儒家很有一套

  深圳特區(qū)報:這些年來,從中央到地方,從官員到民眾,都很關心社會的公平與正義。最近發(fā)布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全面深化改革,“以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為出發(fā)點和落腳點”。儒家是不是也很注重公平正義?

  郭齊勇:與亞里士多德的兩種平等觀與羅爾斯的正義論相比較,儒家關于公平正義有很多非常好的論述。在古代農業(yè)社會,孔子提出“有教無類”的教育理念,旨在通過教育公平達到社會政治參與的公平,使農家子弟通過讀書做官,管理社會,甚至上升到朝廷“三公”之位,參與高層政治。儒家也很關心荒政,即備荒救災,注重濟賑,關懷鰥寡孤獨殘疾者,給最不利者以最大關愛。受教育、從政及社會保障方面的公平,終究是為了發(fā)展的機會公平。儒家思想關于社會公平的很多論述轉化為傳統(tǒng)社會的制度,在社會生活中發(fā)揮作用,今天也可以創(chuàng)造性轉化,作為當代參照。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在儒家思想主導下形成的社會自治。過去我們的傳統(tǒng)社會是“大社會小政府”,很多事由社會自治,由村社、家族宗族、行會、幫會等民間力量來辦,不用政府管那么多事。過去縣一級政府權力很小,財力也有限,縣以下的事,政府基本不管,依鄉(xiāng)約而治,這樣社會的行政成本較低,有助于實現(xiàn)社會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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