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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侵財犯罪 瞄上智能手機
豐臺區(qū)檢察院 李章穎 呂依蔚//8858151.com2014-01-15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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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兩年來,手機幾乎成為人們必不可少的溝通工具,手機引發(fā)的未成年人犯罪也不同于以往的侵財犯罪,呈現(xiàn)出新的特點。

  第一,罪名較為集中,多為盜竊、搶奪、搶劫等侵財類案件。如2011年至2013年,豐臺區(qū)檢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檢察處共受理搶劫案件76件/117人,其中未成年人單純搶劫手機的案件4件/8人;受理盜竊案件83件/94人,其中未成年人單純盜竊手機的案件8件/9人;搶奪案件2件/2人,均為未成年人搶奪手機的案件。未成年人單純因手機引發(fā)的盜竊、搶劫、搶奪案的人數(shù)占此三類案件受理總量的8.9%。

  第二,侵財對象較為集中,主要以高端智能機為主,尤以蘋果手機居多。如2012年11月,張某某先后搶劫黑色蘋果4手機、諾基亞智能手機、聯(lián)想智能手機;2013年1月,韓某、金某在一胡同內以語言、暴力威脅的方式搶劫白色蘋果4手機一部。

  第三,犯罪動機主要是為了滿足好奇心、虛榮心。張某為某高中學生,看到同學們不斷換手機,自己也想再換一個,向父親提出后,父親認為張某已經有手機了,不同意再買,張某賭氣決定搶一個。張某在網站購買手機后選擇貨到付款,等快遞員送貨時趁人不備,張某拿起新手機就跑。因涉嫌搶奪罪,張某被移送審查起訴。

  第四,因涉案手機價值較高,犯罪處罰較為嚴厲。目前,市場上高端智能機動輒幾千元,即便用過一段時間,作價鑒定時一般也能達到入罪的標準。如田某先后兩次搶劫兩部LG手機后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金某(有刑事前科)搶劫蘋果手機一部并致人輕微傷,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提醒各位未成年人及其家長,要正確看待手機的價值,切勿攀比,以免因小小手機搭上大好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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