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中工網評論頻道時政-正文
溫州政府應向22名房塌遇難者道歉
陳東升
//8858151.com2016-10-18來源: 法制日報
分享到:更多

  今天是溫州22名房塌遇難者的頭七,我們在致哀悼念的同時,也希望溫州市、區(qū)兩級政府領導不僅要反思,而且應主動向22名遇難者、6名受傷者公開道歉。因為這關乎生命尊嚴,關乎公平正義,關乎政府擔當,關乎依法行政。

  為什么政府領導人應向遇難者、受傷者道歉?這是因為,地方政府肩負保一方平安的法定職責。我國地方組織法規(guī)定,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使十項職權,其中一項重要職權就是“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依照“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jiān)督、失職要問責、違法要追究”的行政法治原則,地方政府也需對失職行為擔責。鹿城乃市委、市政府所在地,首善之區(qū)發(fā)生如此嚴重房塌事件,致使22名外來務工者不幸遇難身亡、6人受傷,地方政府領導為此道歉,于情于理都不為過。

  為什么政府領導應向遇難者、受傷者道歉?這是因為在此事件中,溫州政府相關部門沒有盡到法定監(jiān)管責任,需要擔責。在10月11日召開的新聞發(fā)布會上,溫州市鹿城區(qū)委副書記、區(qū)長朱崇敏介紹,“這起農民自建房突發(fā)倒塌事故,系農民自建房年代久,地質基礎不牢等原因造成”。又是自建,又是突發(fā),又是年代久遠,又是地基不牢,這位區(qū)長的口氣似乎在撇清責任,似乎自建房倒塌系農民自作自受,與政府無關。

  那么,實際情況又如何呢?

  多位知情專家提供的信息表明,這起樓房倒塌事故疑竇叢生,許多疑問尚需解開。其一,在我國,自上世紀八十年代以來,無論城市還是鄉(xiāng)村建房都需審批,倒塌農民房所在的中央涂村地質基礎不牢是事實,既然如此,當初是哪個政府部門審批其建設三樓的呢?其二,樓房建好后,房主擅自違法將三層加為五層,在此期間,肩負巡查監(jiān)管職責的規(guī)劃部門又在哪里?其三,倒塌樓房已列入拆遷范圍,除個別人家,絕大部分樓房已被政府征收,正要拆除,一些樓房甚至已被大錘掄過,一樓部分承重墻也已被拆除。明知如此,無良房東卻勾結無良企業(yè)主,擅自將這樣的房子出租給28名可憐的外來務工者居住,令神人共憤。有關方面信誓旦旦稱這樓房不是危房,其依據是危房需房管部門鑒定,但從上面分析可以發(fā)現,倒塌的樓房早已危機四伏,無需鑒定,也看得出是危房中的危房。發(fā)生這起重大事故,貌似偶然,實則偶然之中有必然,貌似天災,實則天災之中有人禍。人們要問的是,在此期間,政府相關職能部門人員在哪里?履行監(jiān)管職能在哪里?向上級匯報時津津樂道的“地毯式排查、網格化管理”又在哪里?我國法律賦予了縣、市政府行政命令權、處理權、監(jiān)督權、裁決權、強制權和處罰權等諸多行政權力。對公權力而言,法治就是法無授權不可為,法有規(guī)定必須為。認真行使上述法定權力,是依法行政;不認真履行法定職權造成嚴重損害的,則是失職或瀆職。可以預計,隨著事故調查的深入,一批政府官員會因失職而受到處分,政府領導人向遇難者及家屬道歉是早晚的事,F在道歉,是變被動為主動,早道歉早主動。

  實際上,無論是道歉還是反思,都無法讓時光倒轉,讓悲劇避免,讓生命復活,但“前車之鑒,后事之師”,唯有知道自己錯在了哪里,才有可能對今后避免類似悲劇發(fā)生起到警示作用。我們注意到,房塌事故發(fā)生后,溫州市、區(qū)兩級政府組織搜救有力,善后處置有序,已在全市開展危舊房專項整治活動,值得稱道與期許。但就這次事故而言,道歉與不道歉,大不一樣。不道歉,意味著成績歸政府,問題在百姓,這在邏輯上無法自洽,在實際工作中恐怕也難收實效。敢于道歉,其邏輯起點是政府承認自己有錯,有錯就改,則可避免重蹈覆轍。人無圣人,焉能無錯?“聞過而終禮,知恥而后勇”,唯有敢于承認錯誤、敢于道歉,在實際工作中才有可能直面問題,真抓實干,取得實效。

  如果政府領導能向22名遇難者及家屬、受傷者道歉,對遇難者來說,是默哀,是慰藉,對遇難者家屬、受傷者來說,是關心,是溫暖,對政府自身來說,也體現出法治政府應有的敢于擔當和真誠坦蕩。我們發(fā)現,類似事故發(fā)生后,往往極個別遇難者家屬會抓住政府“能蓋則蓋、能捂則捂”的心理,動輒以上訪相要挾,在經濟賠償方面獅子大開口。如果政府能坦然認錯、分清責任,該擔責的擔責,不該擔責的依法由事故肇事者承擔,調解不了,則通過司法途徑解決,事情反而能很快得到妥善處理。因此,政府能不能主動道歉,還關系到是否真正依法行政的問題。

  以人為本,生命無價。在公共事故發(fā)生后,政府官員公開向遇難者默哀、致歉應是常態(tài)。在我國,并非沒有先例。記得2004年7月28日,溫州平陽水頭一皮革廠發(fā)生特大火災,18人遇難。時任溫州市長劉奇趕到現場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向遇難者遺體鞠躬道歉,連說:“我這市長沒當好,對不起你們!敝,劉奇以“寧愿聽罵聲也不再聽哭聲”之果敢決絕,雷厲風行整治火災隱患,成績斐然,受到干部群眾的肯定和贊揚,備受重用,如今在江西省省長崗位上承擔更重大職責。由此可見,事故發(fā)生后,政府領導如能向遇難者及家屬公開道歉,面子上一時可能有點難堪,但一聲道歉,傳遞的是真情,體現的是擔當,收獲的是人心。希望從溫州開始,政府領導向遇難者道歉能成為一種慣例。實際上,這也是法治政府建設題中應有之義。

  

 

[保存]     [全文瀏覽]     [ ]     [打印]     [關閉]     [我要留言]     [推薦朋友]     [返回首頁]
掃碼關注

中工網微信


中工網微博


中工網抖音


工人日報
客戶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