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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維祥:就該讓不干事的官員“出事”
//8858151.com2015-09-25來源: 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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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jù)報道,截至8月底,我國分別收回中央和地方存量資金109億元和2966億元,處置閑置土地31.25萬畝,也就是說,中央和地方給了一些資金或項目,卻因為某些官員懶政而閑置。近期20多個。▍^(qū)、市)將依法依規(guī)對包括廳局級在內的200多名干部進行問責處理。

  3000多億元放在那里,既沒貪污,又沒挪用,怎么也要被問責?根據(jù)《黨政領導干部辭職暫行規(guī)定》第十五條,“決策嚴重失誤,造成巨大經濟損失或者惡劣影響,負主要領導責任的,應當引咎辭職”。這里的決策嚴重失誤,既包括資金投向決策失誤,也包括該用于發(fā)展投資的資金閑置不用。前者的損失可能是資金受損,而后者則是錯失發(fā)展機遇,兩者都會造成現(xiàn)實的或潛在的巨大經濟損失。

  也許有人會說,不能因為在某一件事情上“不干事”,就問責一個官員。其實不然。涉事官員可能在其他事情上有所作為,但放著如此巨大的發(fā)展資金不用,任其躺在賬上睡覺,給國家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這絕非可以功過相抵,逃避問責。如果即便給國家造成了巨大損失,不干事的仍然心安理得地“堅守崗位”,長此以往,不干事對我們的事業(yè)造成的損失可能比亂干事還大。

  寧可不干事,也要不出事,這是相當多“太平官”的座右銘。而“太平官”之所以“太平”,關鍵在于有關規(guī)定沒有得到嚴格執(zhí)行。我們有一系列的問責制度,其中就包括對庸懶散的問責制,但是,從實際情況看,大多問責還是集中在治理亂作為上,而對不作為造成的潛在危險認識不足、問責不夠。在許多情況下,不干事對我們事業(yè)造成的損失往往看不見摸不著,沒有量化參照。這就需要拿出切實可行的辦法,把不干事造成的狀況放到桌面上。據(jù)悉,國務院要求各地對閑置資金和土地制定督查辦法,推動各部門、各地方主動自查、層層督查,并把查出的問題和整改進展向社會公布,接受人民監(jiān)督。同時提出,要把干部能上能下機制與督查結果銜接,用問責利器祛除不作為的“病癥”,讓不作為的“太平官”混不下去。果真如此,不干事真的也會“出事”,將倒逼官員不僅不敢亂干事,還兢兢業(yè)業(yè)干好事,不誤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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