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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坑老”“騙老”就該從重處罰
譚敏
//8858151.com2017-09-28來源: 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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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廣東省老年人權(quán)益保障條例(修訂草案)》(以下簡稱“修訂草案”)送省人大常委會“二審”。與前一稿相比,修訂草案明確提出,對六類“坑老”“騙老”行為,相關(guān)行政主管部門要依法從重處罰。

  這六類行為分別是“未依法注冊或者備案而生產(chǎn)、銷售保健食品”“未經(jīng)審查發(fā)布保健食品廣告,發(fā)布虛假、違法保健食品廣告或者以介紹健康、養(yǎng)生知識等形式變相發(fā)布保健食品廣告”“銷售假冒偽劣、標(biāo)簽不符合規(guī)定的保健食品”“利用網(wǎng)絡(luò)、會議營銷、電視購物、直銷、電話營銷等方式虛假宣傳、欺詐銷售食品、保健食品、健康用品等”“銷售保健食品過程中的不正當(dāng)價格行為、非法行醫(yī)行為”“虛假宣傳、違法經(jīng)營老年休閑旅游等產(chǎn)品或者服務(wù)”。熟悉的讀者不難發(fā)現(xiàn),這六類行為大多與保健品有關(guān),也正是近年來“坑老”“騙老”案件中最常見的伎倆。

  老年人大多熱衷于養(yǎng)生保健,也讓不少人看到了其中的“商機”,老年人成了保健品騙局上的魚肉。不少老人深陷騙局,買保健品被坑幾萬元、幾十萬元的報道不時見諸報端。很多子女都不解,平時舍不得掏錢吃穿的老人,為何會掏光老底去購買保健品?其實,騙子的手法萬變不離其宗,而且滿滿都是套路,大多是針對老人容易輕信對方、臉皮薄、濫發(fā)善心等弱點,送小禮品,免費試用,免費旅游,不時上門看望打親情牌,套路雖舊卻百試不爽。

  近年來,因為極端案例的增多,雖然相關(guān)部門加大了打擊力度,但卻查而不絕,禁而不止。究其原因,最重要的一點在于,保健品大多只是沒效果,不會把人吃出問題來。就算因為包裝、虛假廣告等問題受到查處,也很快就能卷土重來。而老人處于相對弱勢的地位,受騙后大多只能吃啞巴虧,很難保護(hù)自己。更何況,空巢老人越來越多,有的老人明知保健品吃了沒用,只是希望有人能多上門陪陪自己,“心甘情愿”受騙。

  要減少“坑老”“騙老”事件的發(fā)生,從子女的角度來說,多花時間陪伴老人,多提醒老人不要上當(dāng)受騙,當(dāng)然能起到一定的預(yù)防作用?墒牵瑢τ隍_子來說,保健品的暴利會讓他們鋌而走險,騙術(shù)層出不窮,讓老人們防不勝防。而從監(jiān)管入手,主管部門應(yīng)加大處罰力度,把“坑老”“騙老”者罰得肉痛,甚至可能面臨牢獄之災(zāi),大大提高他們的違法成本,從源頭上掐斷“坑老”“騙老”的利益鏈。同時,通過重罰,讓全社會都更重視這個問題,就如同酒駕入刑讓酒后不開車成為社會共識一樣,讓“坑老”“騙老”者成為過街老鼠,讓尊老敬老蔚然成風(fē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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