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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過期藥物,“護士過失”只是其中一環(huán)
鄭山海
//8858151.com2016-03-24來源: 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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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護士粗心、科室忽視,醫(yī)院的職能部門呢?同時,建議各藥廠把有效期標識做得醒目一些。

  近日,有報道稱,有24名患兒在河南林州市中醫(yī)院住院治療期間被注射了過期的氯化鈉注射液。對此,院方承認過失并愿承擔責任。

  “非法疫苗”的問題還未結束,又一起事關藥品管理安全的事件被曝光,如同一個感冒未愈的患者,再次遭受病毒的侵害,帶給人們的沖擊可想而知。

  到目前為止,當事醫(yī)院的態(tài)度是真誠的,涉事護士長被停薪免職,4名責任護士也被停薪停職并接受調查。同時,醫(yī)院領導也對媒體公開表態(tài)“孩子出了問題,醫(yī)院永久負責”。這種直面過失、勇于擔責的態(tài)度,值得肯定。

  但是,問題顯然不能就此結束。一家公立的縣級醫(yī)院,本應擁有完善的藥品使用管理制度,怎么會發(fā)生如此低級的失誤呢?

  從使用端而言,護士在給患者用藥之前有“三查七對制度”,其中就包含有核對藥品是否合格的內容,如果是過期藥品,必須終止使用,這是保證醫(yī)療安全的核心制度之一,在很多質量管理中,具有一票否決的權重位置。只要認真“三查七對”了,就絕不至于發(fā)生此事。

  當然,在具體的實踐環(huán)節(jié),偶爾出現一兩次紕漏,也并非不能理解,但連續(xù)發(fā)生在24名患兒身上,就不是個別人的問題了。

  從報道來看,這批過期藥本身是作為備用藥品在科室存放的,這就存在一個藥品的管理問題。因為藥品的使用必須堅持先進先用,近(效)期先用,舊藥未盡,新藥不用的原則。生理鹽水作為一種最常用的藥物輸液溶劑,每天都會有很大用量,一個病房,只要能有序替換,完全可以避免發(fā)生整箱生理鹽水過期的問題。

  護士粗心、科室忽視,醫(yī)院的職能部門呢?按照藥品管理要求,醫(yī)院應該有部門定期對科室的設備、備用藥品進行管理。而這家醫(yī)院能把過期半年的藥品翻出來用,這也從一個方面說明,有超過半年的時間,醫(yī)院的職能部門沒有對科室的庫存藥品實施有效監(jiān)管。

  按照目前通行的管理方法,藥品失效后,損失大多由當事科室承擔,這可能導致相關科室為避免損失而違規(guī)使用過期藥,特別是氯化鈉這種藥物過期,危害可能并不明顯。事發(fā)醫(yī)院是否存在這種情況,還需進一步調查。此外,有些科室敢于這樣做,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各種藥品包裝上面有效期的標注字體幾乎與說明書完全一致,不仔細看,很容易躲過管理部門、患者或家屬的眼睛。對此,建議各藥廠把有效期標識做得醒目一些,如此,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類似事件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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