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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人均水資源占有量為全國均值1/10的缺水之城鄭州,為降塵治理霧霾,市區(qū)灑水日耗3.5萬余噸,此舉經(jīng)當?shù)孛襟w報道后,引發(fā)市民持續(xù)熱議,質疑聲眾。據(jù)悉,灑水所用水幾乎都為自來水管網(wǎng)中的南水北調水。有專家認為,灑水降塵治霾揚湯止沸,灑水對揚塵有作用,抑制不了霧霾,需要在實踐中探索,實現(xiàn)花費與收效的平衡。(8月23日新華網(wǎng))
治霾肯定得花錢,這一點毋庸諱言;花錢買水用于灑水降塵,本身無可厚非。若是水資源豐富的地方,灑水降塵未必不是一個好辦法。關鍵是,水對于鄭州實在有些金貴,南水北調水不應該被奢侈地浪費。用浪費水資源的辦法緩解空氣污染,能不能取得實質性治霾效果暫且不說,可能造成的水資源危機卻是看得見的。剛被環(huán)保部約談過的鄭州,倘若因此再被水利部約談,又該如何是好呢?
用制造新問題的辦法去試圖解決舊問題,這不僅是短視的,而且會有不擇手段的應付嫌疑。面對“灑水降塵治霾揚湯止沸”的外界指責,鄭州相關部門可能會有“站著說話不腰疼”的排斥心理;確實,做起來永遠要比什么也不做更好,只不過治霾絕非大量灑水那么簡單——治標的表面功夫要做,治本的深層問題更要解決。比如鄭州市年燃煤量3000萬噸,目前卻沒有一臺鍋爐做到超潔凈排放,光是這一項,就有極大的治霾空間。
需要強調的是,作為一項國家級難題,治霾其實很難奢望立竿見影,越是立竿見影的辦法,越是需要警惕形成短視依賴。誠然,在被環(huán)保部約談之后,著急采取一些指望立竿見影的辦法,也是可以理解的;重要的是,不要對這些治標的表面功夫產(chǎn)生依賴?諝赓|量的“約談良”要想變成“常態(tài)良”,歸根到底仍然必須尋求治本之策,而灑水降塵,也要考慮地方實際,進行理性抉擇——畢竟,缺少飲用水一點也不比缺少好空氣更為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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