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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規(guī)執(zhí)法還怕什么被拍照
朱達志
//8858151.com2016-06-14來源: 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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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民有監(jiān)督國家機關及工作人員的權利,拍照就是一種很好的監(jiān)督手段和形式,任何人、任何機關都無權干涉公民拍攝行政執(zhí)法過程,更不要說毆打、施暴了。

  6月12日,江蘇豐縣論壇上有網(wǎng)友發(fā)帖爆料稱其在豐縣遇到城管暴力執(zhí)法,停車觀看被誤會,遭到城管砸車毆打。當日17時35分,徐州豐縣城市管理局公布調查結果稱,工作人員正常執(zhí)法遭拍攝,勸阻時遭對方辱罵,攔車問個明白,沒有砸車。該局將依法依規(guī)維權,保留追究當事人散布虛假信息的權利。(中新網(wǎng)6月12日)

  有關城管與拍照市民發(fā)生嚴重沖突的事件,這些年來時有所聞。2014年4月19日,浙江蒼南縣發(fā)生群體性聚集及城管與市民激烈沖突,原因就是有人“街拍”城管執(zhí)法。2013年5月25日,安徽濉溪縣高三學生小吳用手機拍攝城管的粗暴行為,遭城管中隊長和隊員圍毆,致左眼部被縫4針,放棄了高考。2008年1月7日,湖北省天門市市民魏文華,更是因拍攝城管人員推搡村民,被毆打四五分鐘,終致身亡。

  眼下這起豐縣沖突事件中城管方面的說法,實在令人困惑!罢(zhí)法遭拍攝”之類說辭,尤其是那個“遭”字,頗堪玩味。城管人員大庭廣眾之下的公務行為,不管是“正常執(zhí)法”還是“非正常執(zhí)法”,都不涉及軍事、政治、外交及國家秘密,更不涉及個人隱私,有什么不能拍的?憲法規(guī)定公民有監(jiān)督國家機關及工作人員的權利,拍照就是一種很好的監(jiān)督手段和形式,任何人、任何機關都無權干涉公民拍攝行政執(zhí)法過程,更不要說毆打、施暴了。

  其實,害怕“遭拍攝”的城管,其行為都或多或少涉嫌“非正常執(zhí)法”。如果你真是“正常執(zhí)法”,光明正大,又何懼“街拍”?暴力阻止公民拍攝,說白了就是暴力阻止公民合法行使監(jiān)督權。至于豐縣城管局所謂“依法依規(guī)維權,保留追究當事人散布虛假信息的權利”,更像是一種思維方式的錯位。公民的舉報若有不實,當事部門澄清即可,何來“維權”一說?

  多年前,一位友人造訪我所在的城市,路過一處政府建筑時試圖拍攝機關大門,被一警官厲聲喝止。友人“服從管理”,收起了相機,但心中還是有些不悅,跟我聊起海外見聞,說人家的政府大廈甚至長官辦公室都是可以自由參觀的。而在我們一些地方,哪怕是在黨政機關大門前稍事停留、多看一眼,都會被阻止,甚至自己也會莫名其妙地膽戰(zhàn)心驚,惶然逃離。

  本月初,我在西班牙旅行,在一處高速公路服務站內,遇見兩位駕駛帆布篷頂越野車的軍人在站內超市補充食物。我對那輛看上去很簡陋且無空調的越野車發(fā)生了興趣,試圖用手機拍照,但被制止。西班牙軍人用英語告訴我,抱歉,不能拍軍車。我表示理解后,他又加了一句謝謝。而此前,我已堂而皇之地拍過該國某省政府大門,里面的警衛(wèi)并沒有阻止,還沖我微笑。幾天前在巴黎路過美國駐法大使館時,我甚至斗膽與站在門前草坪邊負責警衛(wèi)的荷槍實彈的美國海軍陸戰(zhàn)隊員擦身而過……

  舉這些見聞,無非是想說,現(xiàn)代國家政府的組建初衷和宗旨,無非是做好公共服務,其“威儀”是建立在民眾的內心認可和口碑中的。連執(zhí)法過程甚至政府建筑都不能拍攝,這樣的心態(tài)只能在舊時代官員出巡隊伍前的“回避”牌上找到注腳。城管執(zhí)法中,公民的拍攝權應該得到捍衛(wèi)。既然是依法依規(guī)執(zhí)法,還怕什么被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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