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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法”
程振偉
//8858151.com2016-08-03來源: 未來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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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摔倒扶不扶?路遇疾患救不救?這本不該是問題,但近年不斷由此引發(fā)的糾紛,讓很多人望而卻步。不過,7月29日在上海市人大常委會議上表決通過的《上海市急救醫(yī)療服務條例》,將讓這一切在上海不再是難題。條例規(guī)定現(xiàn)場緊急救護行為受法律保護,對患者造成損害的,依法不承擔法律責任。條例同時明確遇到危急病人必須無條件地先救人。 (7月31日央視新聞)

  曾子曾經說過:“吾日三省吾身:為人謀而不忠乎??”說的是“為別人辦事要盡心盡力”,當然包括在路上發(fā)現(xiàn)有人需要急救情況下。但現(xiàn)實語境下,由于社會整體道德水準的滑坡,和相關法律的缺位,“救與不救”,倒成了問題。畢竟新聞報道中,救人者反而被訛的事例并不少見。之前深圳與杭州出臺“好人法”引得喝彩一片,上海版“好人法”在急救“有法可依”上又前進了一步。

  在社會公共治理已成常識的當下,好人不是誰都可以做,上!昂萌朔ā睂⒓本冗M行了細化。這些細化的內容交給制定者去規(guī)范,我們需要做的就是如何讓好人不再簡單依托于法律條文的規(guī)定依然能夠不斷涌現(xiàn)。法律賦予急救者“急救者可能造成的損害”相關不承擔責任的權利,而這理應成為社會共識,好人給被救助者提供生存機會,絕不能讓好人流汗又流淚。

  對于好人法的出臺,我們應給予最大的鼓勵,在社會道德意識下滑的當下,我們需要這樣一種的向上的力量。上海版“好人法”事實上是在“有人救助”和“怎樣救助”上追求“最大值”。以法律的名義明確,急救是法律義務,并以法律精神保護“急救者”。同時以法律條款的方式,提出了“要有更多具有急救技能的公民”“公共場所要有更多急救器械”這一議題。畢竟有“助人為樂”精神還不夠,還要有更多人在看到弱者時伸出援手。

  傳統(tǒng)社會的道德問題,在現(xiàn)代社會上升為法律問題,見義勇為等這一極具特殊性的問題上很有必要讓官方發(fā)聲。上海出臺“好人法”鼓勵好人、幫助好人、保護好人的做法值得肯定。但也要看到,這一法律的目的是“讓需要被幫助者得到及時救助”,所以關鍵是有“好人”讓“好人法”落地,讓助人為樂蔚然成風。在道德滑坡的當下,自私逐利往往讓人面對危情“繞道而過”,沒有“好人”兜底,“好人法”只會淪為一紙空文。

  “好人法”讓急救“有法可依”,必須為上海做法點贊。我們常會問,好人都去哪兒了,其實好人哪兒都沒去,好人就一直在我們身邊。好人法出臺固然可惜,但是否也反映出一個道理:現(xiàn)如今,我們只能通過法律的手段來結局道德的問題。這應該讓我們每一個人感到汗顏,道德秩序的回歸需要法律的引導,但關鍵還是在個人,不讓被救者流血,也別讓好人流淚。另外,好人舉證責任應由被救助人承擔,但畢竟讓救助者有了顧慮。

  最終還是希望法律和社會道德建設上更加人性,真正讓“救還是不救”不再成為擋在好人面前的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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