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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下午,律師郝勁松在其微博發(fā)布《貨幣戰(zhàn)爭》的作者宋鴻兵在山西太原演講現(xiàn)場被打的視頻,引發(fā)了投資界的轟動。究其原因是宋鴻兵曾為泛亞站臺,導致許多投資者聽信其言論,投資泛亞后致無法拿回本金。(12月14日《21世紀經濟報道》)
王寶強微博:酒后駕車肇事逃逸這種事卻發(fā)生在了自己家人身上,操你媽的,你不顧自己的危險也得想想別人的生命吧!把人撞死了還逃跑,你他媽的知道不知道給去世的家人留下多大的傷痛。。。12月14日中國青年網)
一是宋鴻兵,二是王寶強,一大早,有關這兩人的新聞,撲入我們的眼簾,吹起陣陣漣漪,引發(fā)網上網下的議論紛紛,也令人深思。
“宋鴻兵被打”與“王寶強罵人”,這兩起事件有著諸多共同之處,一是兩位都是文化人,且都是名人;二是這兩起事件都屬于“社會治安”;三是這兩起事件都是通過發(fā)微博的形式公告于眾的。
不過,這兩起事件也有不同之處。宋鴻兵是通過“個人聲明”的方式披露事件的,說的是他本人及其工作人員被打的經過,并表示“已向當?shù)毓矙C關報案,要求嚴格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以維護我的合法權益”,文字篇幅稍稍長一些;而王寶強呢?其微博廖廖數(shù)語,不及百字,既有“操你媽的”,也有“你他媽的”,除了“罵人”還是“罵人”。在此,我們姑且不論這兩起案件的“來龍去脈”與“是非曲折”,僅從“處理方式”來看,宋鴻兵是“擺事實,講道理”,且“講法治”,而王寶強,并沒有“擺事實,講道理”與“講法治”,給人的感覺是“粗鄙”+耍流氓”。
兔子急了也咬人,“家人遭酒后撞車身亡”,此時此刻,王寶強罵人,似乎也是可以理解的;但,并非筆者同學中那個平頭百姓的“王寶強”,此“王寶強”是一位文藝界名人,是一位“大腕”,他身邊有一大批粉絲,他是大家崇拜的偶像,他還在央視為人家企業(yè)代言做廣告,新聞的看點正在于此!
有道是“愛屋及烏”,某企業(yè)聘請王寶強這個“滿嘴臟話的人”做廣告,你讓消費者怎么來信賴你的產品?連天播放有關“滿嘴臟話的人”廣告畫面,又讓廣大觀眾怎樣看待你央視?
文藝界大腕做廣告當大款,我們不眼紅;但,一則廣告,數(shù)十萬元落進腰包,有“收入”就得有“付出”,也就是,你的一言一行,應該“講法治”,應該“講道德”,應該為下一代樹立好榜樣,因為你們是社會公眾人物,有責任為推動著社會進步作貢獻,而不該向社會傳遞“負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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