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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點不冤”的銀行為何見怪不怪
江錫鈺
//8858151.com2016-06-06來源: 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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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4日深夜22點26分,人民日報官方微博就湖北房縣某銀行要八旬老人證明“我是我”而被派出所打“差評”事件發(fā)表了短評,其評論道:這家銀行獲評差評,一點都不冤!有錯在先卻不糾錯,真是霸氣;無故刁難八旬老人,缺少關懷;讓派出所陪著折騰,毫無道義。事情雖已收場,但問責不能省略,辦事人員不該受到處罰?也要問問,如此耍威風的還有多少?該剎住這樣的傲慢與無理了!

  其實,這條新聞的看點是警花程莉給銀行打“差評”,是要八旬老人證明“我是我”,至于銀行出這樣的怪事,人們早已無奈搖頭,見怪不怪了。新聞中說,老人是拿著銀行的回執(zhí)找到派出所要求證明“我是我”的,換言之,銀行早已將回執(zhí)都印好了,就準備著讓客戶跑腿去證明“我是我”了,或言,老人遇到的尷尬事,既非空前,也非絕后。

  人民日報對這家“一點不冤”的銀行批評得義正詞嚴,但我認為,這樣刁難客戶的銀行,同樣是既非空前,也非絕后。

  網上曾有個經典的段子,套用的是小品《賣拐》的場景。段子是這樣的,“趙本山:請聽題,一個永遠要你對她負責而她從不對你負責的是誰?范偉:二奶。高秀敏:錯!是銀行。”

  這個讓人笑出眼淚的段子,難道是沒有現實基礎的胡亂調侃嗎?高秀敏已經去世10年多了,可就在這10年里,我們看到多少報道說客戶的利益因為銀行失職而受損,銀行卻一推六二五,把自己的責任撇得一干二凈。幾百上千萬的錢,銀行都敢“賴”,都不愿負責任,讓你證明一下“我是我”,你還能咋地?

  銀行似乎總是強勢單位,自己內部出了事,都能動用臺前幕后的關系,將責任推給客戶,將丑聞捂住。這樣捂來捂去,銀行工作人員,尤其是銀行的一方大小諸侯,出了事不是反躬自問,躬身自查,而是怎么利用關系去“擺平”,去欺上瞞下。

  所以,我們就看到,銀行設計的“服務條款”永遠都是將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責任最小化。就說磁條卡換芯片卡,本來是銀行系統升級的一部分,但很多銀行卻要收客戶的“手續(xù)費”,不收費的銀行卻像是給了你多大好處似的。專家早已指出,銀行換卡可以不換號,銀行卻從自己的利益出發(fā),非讓客戶換號,至于你的“老卡”綁了多少繳費項目都要一一跑腿排隊解綁重綁,那我不問!

  如果銀行乃至一些其他部門的服務理念不是服務對象優(yōu)先而是自己優(yōu)先的話,那八旬老人證明“我是我”之類的怪事,只能讓人們繼續(xù)見怪不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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