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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緩”是延安市寶塔區(qū)橋溝鎮(zhèn)中心小學的一名女教師,這兩天她“攤上大事了”。該校葉校長認為她在學校微信群里說了一句“今天下午開會讓狗咬了一下”是指桑罵槐,罵了自己,于次日召開全體教師行政會議,通過無記名投票將“揚緩”停職停薪一周。(12月3日《華商報》)
因在學校開教職工例會時沒按要求帶本記錄,剛剛被校長點名批評過,被點名者隨后就將“開會讓狗咬了”發(fā)上了學校微信群,若說這“純屬湊巧”,并希望別人“不要對號入座”,這解釋顯然太過牽強。盡管對于“揚緩”由此招致停職停薪一周的處罰,網上已然熱議紛紜,我卻想到:假如“開會讓狗咬了”沒有發(fā)到學校群,就是合適的么?
是不是如女老師事后所說的那樣,開會期間她到外面接聽家人電話時,樓道里曾被一條狗咬了一下衣服,一時恐怕很難作出明確判斷。不過,我倒比較相信“揚緩”的如下解釋:因為白天的事情心里有點煩,就打算在微信朋友圈里曬曬心情尋求安慰;可因其近視,發(fā)送時點錯了,就發(fā)到了學校的微信群里。但問題是,作為一名小學教師,我看同樣不宜用“開會讓狗咬了”這種帶有侮辱性的措辭,去污染朋友圈的風氣。
“開會讓狗咬了”是讓人先想到“開會時被批評心里不爽”,還是“開會時出去接個電話被狗咬了衣服”?站在旁觀者的角度,估計十有八九會選擇前者。受到批評而不爽,這種情緒誰都會有的,也算不得不正常;然而,隨之想到在朋友圈發(fā)布“開會讓狗咬了”,以宣泄心中的某種怨氣,這就未必妥當。一則朋友圈也是個半公開的社交空間,并非可以不顧文明自律,甚至胡言亂語;二則朋友圈里都知道你的教師身份,如此指桑罵槐地侮人為狗,豈不同樣隱喻了自身的素質之缺?
當前眼下,QQ群、微信群等的即時聊天工具,儼然已成為許多人不可或缺的社交渠道。作為一些年輕的教師群體,長期浸淫于這樣的交流溝通方式,難免會疏忽于一種使用上的誤區(qū),也即把半公開的群聊和群曬,等同于了純私下的話語場所。因此,現實中有了塊壘或不爽,以為在群內或圈里出言不遜地發(fā)泄一下惡氣,根本就屬理所當然的“自我調節(jié)”,也不必過多顧忌隱于網名背后的“文明形象”,這無疑是十分失當和有害的表現。
的確,假如“開會讓狗咬了”沒有發(fā)到學校群,延安那名小學女教師也許就不會“攤上事兒”。對于她被所在學校通過全體教師行政會議,以無記名投票方式受到停職停薪一周的處罰,相關法律專家或許會有更加精到的解讀和評論;而我覺得,在學校群內發(fā)布“開會讓狗咬了”的措辭,這似乎不能與正常的提意見混為一談。因而,學校認為“對此問題若不作處理,以后再現同類問題就不好收拾”,未必沒有“以絕后患”的長遠考慮。但此事的最主要警醒則在于,即便不在學校群里,“開會讓狗咬了”之類的“率性”發(fā)言,也不該無所忌憚地想發(fā)就發(fā)。
走筆至此,我倒想給延安那所小學的校長提個建議:既然對于你的批評或指責,有些教師可能心有不服,那就無妨公開宣布一下,以后學校群里盡可光明正大地“給校長提意見”。有了這樣的一條合適反饋通道,那么將來再去處理那些聲稱“開會讓狗咬了”的不當言論,也才更能顯得有理有節(jié),而不會招來太多“以權壓人”的質疑和異議。(司馬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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