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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 梨:“挾尸要價”的缺德與缺位
//8858151.com2015-09-30來源: 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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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一則“孩子溺水于贛江樟樹段,誰之過?”的帖子引發(fā)廣泛關(guān)注。孩子不慎溺水,母親跪地哭求,卻被打撈隊告知,“必須承諾給錢,否則不予施救”。相似的情節(jié)再度上演,刺痛社會的敏感神經(jīng)。

  “見死不救”乃至“挾尸要價”讓人痛心,在于這與傳統(tǒng)習俗和人們對世道人心的美好期許直接相悖。中國有“人命大過天”的說法,即便人已離世,也是“死者為大”,歸于寂靜的生命,是人生在世的最后一程,就算是素昧平生者也應盡量與之方便。生者剛失至親,又苦苦哀求,打撈隊卻還在討價還價,這于死者不敬,也是在生者的傷口上撒鹽。“觀何忍哉、痛何如哉”,在這種僵持里,金錢邏輯凌駕于生命尊嚴之上、吞噬了人性最柔軟的部分,憐憫心、慈悲心顯得蕩然無存。

  不過話說回來,雖然從道義上講,打撈隊該先救先撈,但他們卻并無此義務(wù)。那么誰應該拯救溺水的生命、維護死者的尊嚴?單純靠市場化運作,或者完全寄望于志愿者隊伍恐怕都是不現(xiàn)實的,必須在政府層面建立公益性的打撈機制,進行應急管理和公共救助。尤其在一個背倚5000年文明的國度,完善制度、防止沖擊社會心理底線的事件頻繁發(fā)生,是現(xiàn)實所需,也關(guān)乎文明延續(xù),實在刻不容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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