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業(yè)“打賞”值得商榷
何勇海
//8858151.com2016-08-31來源: 中工網(wǎng)—《四川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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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隨著發(fā)紅包興起,越來越多的餐館引入“打賞”機制,如果對服務員感覺滿意,顧客可以現(xiàn)場掃二維碼支付“賞錢”。對于收費新模式,沒有給小費習慣的中國消費者普遍表示反感。(8月29日《北京青年報》)

  我們的餐飲業(yè)需要謹慎推行“打賞”機制,不只因為它會催生強制“打賞”、過度服務、畸形服務以及不“打賞”就不好好服務,還因為“打賞”更像是西方小費文化的衍生品,會讓大多數(shù)消費者不習慣甚至是排斥,從而選擇用腳投票。顧客用餐支付了餐費,餐費已包含菜品、服務員的服務和餐館的必要開銷等費用,而餐館為消費者提供優(yōu)質(zhì)服務,本是應盡義務,消費者不需另行埋單。

  事實上,服務業(yè)要有好服務,光靠“打賞”遠遠不夠。以顧客“打賞”與否、“打賞”多寡來衡量服務員服務質(zhì)量,不如讓顧客給服務員貼笑臉或五角星,每天被貼笑臉或五角星最多的員工,則評為服務明星進行獎勵,既能避免變相讓顧客多花錢的嫌疑,又能提升員工的服務積極性。餐飲業(yè)要有高人氣,也不能光靠“打賞”提升服務水平,還得保證菜品口味,營造舒適的就餐環(huán)境,甚至要從網(wǎng)絡服務、停車服務等細節(jié)服務上提升服務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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