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話題】對重大火患單位別止于曝光
張海英
//8858151.com2016-09-22來源: 中工網(wǎng)—《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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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有效的督促整改的辦法是嚴厲處罰,讓問題單位真正有痛感,才不敢輕視消防安全。

  據(jù)央視報道,今年5月至9月,公安部在全國范圍內組織開展了夏季消防檢查專項行動。9月19日,公安部集中曝光100家重大火災隱患單位,推動重大火災隱患的整改工作。其中,各類商場市場23家,勞動密集型企業(yè)16家,賓館飯店14家,醫(yī)院、學校、養(yǎng)老院22家,共占總數(shù)的75%。

  盡管這100家單位僅是存在安全隱患,但若不及時徹底整改,后果也令人擔憂,況且其中人員相對密集的公共場所占比如此之大,消防安全意識的缺乏,其實是對服務對象的生命財產不負責任。眼下對其公開點名曝光,不僅是監(jiān)管前移的體現(xiàn),更是給被曝光單位、給當?shù)乇O(jiān)管部門施壓,同時有望讓市場發(fā)揮倒逼效應,比如對被點名的賓館飯店等單位,消費者可能會用腳投票。同時,對其他單位也有警示教育意義。

  其實,各地公安消防部門經常曝光重大火災隱患單位,某些地方還有“火災隱患曝光月”。相比而言,公安部曝光的影響更大,施加的壓力也更大。不過,曝光很有必要,是懲罰手段之一,卻不能止于曝光。

  具體而言,在曝光的同時,還應根據(jù)消防法相關規(guī)定對重大火災隱患單位進行經濟處罰或者其他處罰,如停業(yè)整頓等。該法第60條就規(guī)定,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的,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只有曝光與罰款、查封、“三!钡忍幜P手段并用,懲戒效果才會更好。另外,既然被公安部點名曝光,說明重大火患存在不是一天兩天了,當?shù)赜嘘P部門是否盡到了監(jiān)管責任,也值得調查,如若沒有,理應問責。只有監(jiān)管者盡責才能消滅火患。

  現(xiàn)如今,多地治理重大火患單位的邏輯是,發(fā)現(xiàn)隱患后,依法下達《重大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督促單位在規(guī)定期限內整改,如規(guī)定期限內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才進行曝光和罰款等處罰。這自然有人性化的考慮,給問題單位自覺整改機會,但顯然還不夠,F(xiàn)實中,最有效的督促整改的辦法是嚴厲處罰,讓問題單位真正有痛感,才不敢輕視消防安全。除了要根據(jù)消防法從嚴從重處罰問題單位外,還應在各種評選、提拔任命、獎勵補貼乃至貸款等方面進行限制,即對消防不達標實行一票否決制。唯有進一步提高違法成本,問題單位才會對消防安全真正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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