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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 鋒:治理“村官”腐敗 需嚴把六關
//8858151.com2016-01-05來源: 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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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干部腐敗直接侵害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對黨的基層建設和法治建設具有極大的破壞性,并讓政府公信力急劇下降。為此,我們可以結合村民自治的特點,嚴把“六關”,從規(guī)范選舉程序和權力控制入手,完善村務制度,讓村干部履職中沒有腐敗空間和漏洞可鉆,用不能腐的制度體系來推動村莊治理的現代化建設。

  把好村“兩委”選舉中的“賄選關”。村民自治權雖然屬于村民,實踐中,由于村干部代替村民行使了不少權力,一旦這些村干部失去做人底線,忘記用權為民的宗旨,為了獲取這頂“官帽”,就會通過請客送禮、拉票買票、宗族選舉等手段來當選村干部,為撈取個人利益“試水”。在經濟發(fā)達地區(qū),村干部賄選現象尤為突出,因為在這些地區(qū),村官雖小,但權力的“含金量”卻很高,具有很大的經濟利益和腐敗空間。近年來,賄選活動更加明顯,并呈現嚴密化、物質化、隱秘化特點,賄選耗資也特別巨大,特別是私營企業(yè)老板的參與競選,更使“買票”價碼越來越高。通過“賄選”當上村干部的,上臺后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撈本”,把花出去的錢收回來,根本難以從廣大村民的利益為出發(fā)點做事情,更多的時候是侵害村集體利益,此毒瘤不除,就難以保證能廉潔履職。同時,賄選極大地損害基層民主與法制建設,最終損害黨和政府的形象。對于賄選行為,從黨紀政紀和法律上加大懲處賄選的力度,努力遏制賄選。同時加強對村民的宣傳教育,讓村民充分認識到,手中的選票事關自己的切身利益,并要為自己手中的選票負責。

  把好村干部的“選人關”。村干部人選問題直接事關村里的經濟發(fā)展和社會穩(wěn)定,關系到黨的方針和惠民政策能否貫徹到基層和村民手里。大量事實證明,選好了人,村官腐敗的幾率就少了很多,而且村干部只要能干、肯干和會干,該村的工作推進起來就很順利,群眾的滿意度自然就比較高。在鄉(xiāng)村治理中,要注重引導村民和群眾仔細醞釀村干部人選,把信念堅定、遵守法治、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村干部選拔出來。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委嚴格按照選舉程序,真正把那些有黨性修養(yǎng),想干事,有能力,有威信的人選上去。特別是要教育村民不能為了收受參選人的恩惠就隨意亂選舉,不要為個人眼前的小利益而損害了村里發(fā)展的長遠利益。同時,要嚴禁個別人拉票賄選,防止村霸、惡勢力和家族勢力干擾換屆選舉,對那些覬覦集體資產的人更要堅決抵制。可以說,解決好“人選”問題,就遏制了村干部的腐敗源頭。

  把好村級重大事項決策的“程序關”。當前,村干部腐敗主要就是由于村級事務管理規(guī)范化程度不高,財務管理不公開透明,理財小組形同虛設等原因造成的。有些村干部混淆了公與私的關系,根本不落實民主集中制,飛揚跋扈,作風霸道,搞“一言堂”,辦事不講程序和規(guī)矩,村里重大事項根本不進行民主決策,村民也不了解村里重大事項建設和經費的使用情況,有些村干部為了躲避監(jiān)督,甚至設立賬外賬和“小金庫”。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委政府要引導村干部依法履行職責,及時公布村務財務情況,讓村民自治的權力在陽光下運行。要通過教育培訓引導村干部和群眾推進村務事項的民主化管理,切實保障群眾的知情權、決策權、參與權和監(jiān)督權,讓群眾關注村級重大事項的決策情況和資金使用情況,要求村干部要經常晾村務、曬賬目,減少貪污腐敗的隱秘空間。

  把好土地利用、資產處置等事項的“監(jiān)督關”。近年來查處的村干部腐敗,絕大部分都涉及土地征收、占地拆遷、承包流轉、惠農資金使用以及村里重大工程等領域,具有很強的指向性。如果村民群眾和財務監(jiān)督人員自覺主動履行監(jiān)督職責,審計和紀檢監(jiān)察等專門監(jiān)督部門經常扯扯袖子,咬咬耳朵,提醒村干部要依法認真履行職責,可以有效減少村干部腐敗。當前,有些地方和部門為了推動工作,對村里重大項目和資金的監(jiān)督睜一只眼,閉一只眼,讓村干部有很大的尋租空間。對此,我們必須糾正錯誤思維,切實擔負起對重大項目和資金使用的監(jiān)督力度,延伸監(jiān)督觸角,不留監(jiān)督“死角”。目前,審計監(jiān)督和紀檢監(jiān)督主要是進行事后監(jiān)督,缺乏事前監(jiān)督和過程監(jiān)督,而貪污、受賄等問題主要發(fā)生在這些環(huán)節(jié)。相關職責部門應當強化事前監(jiān)督和過程監(jiān)督,尤其在重點項目實施中加強跟蹤問效,發(fā)現問題的及時督促整改。更要嚴防監(jiān)督者和村官串通一氣、狼狽為奸,形成窩案串案。對于發(fā)現違法違紀問題線索的,紀檢監(jiān)察部門要及時查處。

  把好舉報信訪的“信息關”。在治理村官腐敗中,紀委和信訪等部門要充分擔負起監(jiān)督作用,確保監(jiān)督落實到位,不停留在紙面和文字上。紀檢干部要堅持信任不能代替監(jiān)督的理念,結合鎮(zhèn)村聯系緊密的特點,學會善于整合鎮(zhèn)村的信息資源。要通過鎮(zhèn)里黨員干部了解村干部履職的有關情況,同時,要加強與基層群眾溝通交流,了解村干部的違紀線索,依法借助人民群眾進行反腐。要經常與村務監(jiān)督委員會、經管站和信訪辦等部門溝通,善于從村財務、村務公開和惠農資金使用中發(fā)現問題。對農村黨員干部在社會上流行的吃吃喝喝、拉幫結派等行為,及時提醒教育、誡勉談話,防止小錯釀成大錯。要適時關注網絡輿情,收集網絡上涉及本地區(qū)村干部的違法違紀信息,及時查處,在緊抓辦案同時,抓好黨風廉政預警和警示教育,爭取做到查處一起、教育一片。

  把好干部腐敗的“懲處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中,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jiān)督責任。當前,有些領導干部甚至認為,如果對村干部管理監(jiān)督過嚴,可能會影響村干部干工作的積極性,以為了推動工作為借口放縱村官的某些不合法行為等。對此,鄉(xiāng)鎮(zhèn)黨委、紀委要加大力度落實主體責任,對村官違法違紀絕不包容遷就,更不能以本地區(qū)有腐敗案件“丟面子”而加以姑息遷就。對于違法違紀的村干部,必須要加大處罰力度,堅持做到發(fā)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一起,堅持用身邊的典型案例進行警示教育。堅決杜絕和避免搞無原則的“一團和氣”,當“好好先生”。通過嚴肅懲處,發(fā)揮正風肅紀的威懾力,使廣大村干部對權力心存敬畏,為鄉(xiāng)村治理營造清風氣正的好環(huán)境。

  實踐證明,一個村干部好不好,得不得到群眾的認可,關鍵就是看村干部能否嚴于律己、嚴以用權,辦事是否公道正派。而村干部腐敗必然侵蝕黨的肌體和基層政權建設,只有用有效的制度設計,把村民自治的權力納入法治化軌道,讓人民群眾真正參與和行使自治權力中來,努力減少權力尋租空間,才能讓廣大農村地區(qū)真正擁有山青水綠的政治生態(tài)。

  (作者系北京市昌平區(qū)崔村鎮(zhèn)紀委書記、法學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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