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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chuàng)建書香社會,書店豈能攆客式旁觀?
段春榮
//8858151.com2016-02-03來源: 紅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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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一段視頻引發(fā)關(guān)注,在呼倫貝爾一家新華書店,一家長與店員發(fā)生爭執(zhí),起因是該女士的孩子在店內(nèi)看書被攆。店員表示:“書店是賣書的地方,不是看書的地方,不買書就得出去!

  我們不得不承認,書店本身就是以經(jīng)營為本,它們所扮演的社會角色和公共圖書館自然有所差別,這里提供的大都是未曾拆封的新書,任何被拆封及反復翻閱書皮磨損、紙張花黃的舊書作為商品的屬性就大打折扣。從屬性來看,作為商品的書,使用價值就是供人閱讀獲取知識,價值就是標價,按照等價交換原則,閱讀了作為商品的書,就該付出交換價值。同樣是書,圖書館里就不再是商品,而成了公共資源。

  再者,只要我們稍加留意,“拆封視為消費”“書店零售禁止摘抄”等警告語在書店里也幾乎隨處可見,它們也在提醒著我們這是一個賣書的地方。只是相較于警示作用不強的提示語及太多時間里書店員工對看書現(xiàn)象的默許,該名員工的話語與行為自然就顯得過激了很多,一石激起千層浪,甚至在不少人看來這是自損形象、自損市場的舉動,真可謂禍從口出。

  在看書是買書的重要前提及看書是對書本使用價值的消費這種行為程度很難界定的情況下,尤其是在呼吁創(chuàng)建書香社會的時代大背景之下,用商品屬性分析員工行為合理的一面,自然有牽強和冷冰冰的意味。只是,我們也要理解禁止亂拆亂翻是書店員工對自己店里商品的保護,因此沒有必要對這名員工及其身后的書店做太多的口誅筆伐。網(wǎng)民集體抱不平,紛紛齊吐槽也再正常不過。但筆者看來,紛擾之余,擲給傳統(tǒng)書店的問題是:如何與人們的生活充分融入?如何更好的參與書香社會的創(chuàng)建?如何在冷冰冰的市場經(jīng)濟學中融入更多的精神情懷?

  創(chuàng)建書香社會,書店豈能“攆客式”旁觀?浮躁的社會背景下,放下疲倦的腳步,走進書店,穿行在書本匯聚而成的海洋里,讓心靈與某本安靜的書本做一次不期而遇的邂逅,愛不釋手地捧讀,然后帶回家……書店是為我們提供這種美好心靈之旅的主要場所,更是創(chuàng)建書香社會的主要貢獻者,書店應當成為最具有書香韻味的地方,這是讀者的期盼,更是書香社會的期盼。

  讀者,既是作為商品的書本的購買者,更是作為精神品的書本的珍藏者,一味強調(diào)商品屬性,書的神圣、書的魅力、書的力量就會大打折扣。賣書和讀書并非不可和諧統(tǒng)一,只要真正以讀者為本,真正奉承著“為讀者找好書、為好書找讀者”的經(jīng)營理念,在琳瑯滿目之中騰出一個可供讀者休憩閱讀的空間,在魚龍混雜之中搭建一個可供讀者與思想對話的舞臺,讓一些細心知心的服務留住讀者匆匆的腳步,讓讀者因一些不經(jīng)意間的感動與書店結(jié)緣相伴。歷久彌新,這何嘗不是書店的競爭力呢?這何嘗不會成為一個讀者,甚至一座城市的精神家園呢?

  在我的經(jīng)歷里,四年的大學時光的無數(shù)歲月,讓我一直對南京的先鋒書店念念不忘,那里沒有一些書城的擁擠混亂之感,給讀者留足了空間,該書店用詩人特拉克爾《靈魂之春》中的那句“靈魂,大地上的異鄉(xiāng)者”作為標志,在這里,閱讀遠離喧囂,浮躁變得沉靜,靈魂亦可滌蕩,生根生長。這是書香的魅力,也是書店的魅力,更是書店免遭發(fā)展困境的根本秘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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