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是否要做“虎媽狼爸”,家長們犯了難。近日,教育部印發(fā)《教育部關于加強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切實消除學校減負、家長增負,不問興趣、盲目報班,不做“虎媽狼爸”。(10月20日《新京報》)
所謂“虎媽狼爸”,說白了就是帶有“暴力”的家庭教育,包括打罵、精神壓迫等,總之,凡有時間和機會強迫孩子學習、參加培訓班等活動的,絕不輕易放過。孩子的課余時間全被“虎媽狼爸”安排得滿滿的,孩子不是在學習、培訓,就是在學習、培訓的路上,絲毫沒有選擇自由、快樂玩耍的權利,過早地承擔了較重的學習負擔,孩子的精神壓力太大,既違背了孩子的成長發(fā)育規(guī)律,又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孩子的童年也是沒快樂可言的。
不過,多家教角度出發(fā),采取什么方式教育孩子,是家長的權利,教育部門并沒有權力干涉,家長完全可以不必理會,教育部門也不能對家長作出懲罰,所以,對教育部的“好心”,篤定“棍棒底下出孝子”的家長恐怕不會領情。
那么問題來了,教育部出臺一紙并不能保證得到執(zhí)行的政策文件又有什么意義呢?顯然,教育部想為學生減負卻使錯了力。是啊,家教權是公民私權,教育部作為政府部門,行使公權力,兩者井水不犯河水,可是教育部卻發(fā)文“指責”公民的私權,豈不變成了太平洋的警察,管得太寬了?
當然,若是教育部門致力倡導家長不“虎媽狼爸”,倒也無可厚非,但問題是教育部發(fā)的是紅頭文件,是具有法規(guī)效力的,真不知道教育部發(fā)此文時到底怎么想的。
事實上,教育部想家長不做“虎媽狼爸”,要從職責范圍做起,管好該管能管的事,比如,杜絕針對9年義務教育設立的知識培訓、文化補習課等,而這些培訓機構恰恰又是教育部門審批同意的,但是,教育部門只重審批,不管培訓機構干什么,而家長又有搶“起跑線”的心態(tài),培訓機構掛羊頭賣狗肉,學生的學習負擔焉能不重?
反過來,如果教育部門管好了培訓機構,杜絕培訓機構對學前班、小學生、初中生等開設文化學習課程,“虎媽狼爸”想壓迫學生學習,也找不到市場,“虎媽狼爸”的“狠勁”想使出來也有困難。就此而言,“虎媽狼爸”的存在,緣于教育部門“捉放鬼”,可笑的是教育部卻拿大棒斥責家長。
行文至此,有一句話不吐不快,近日有媒體報道惜日少年班大學生的功成名就的事跡,引人嘖嘖稱贊。那么,少年班大學生又是怎樣煉成的呢?曾經是否被“虎媽狼爸”壓著讀書呢?這真是個問題。有人說,這說明“因材施教”觀念的正確性。對此,又該作何解釋呢?
熊丙奇:大學生何以任由權益受損 2010-11-15 |
四川新聞網(wǎng):公辦高中復讀班一禁了之并非上策 2009-08-17 |
吳杭民:應試教育是“培優(yōu)班”的肥沃土壤 2011-09-09 |
文匯報:鏟除教材教輔亂象背后的利益鏈 2013-05-07 |
葉祝頤:小升初就近入學,均衡教育資源是關鍵 2014-01-27 |
西 坡:6個部門防不住校車補貼冒領? 2014-03-24 |
熊丙奇:取消官辦競賽難在切斷利益鏈_京華... 2014-05-21 |
轉入“地下” 2015-07-02 |
余明輝:加強中小學勞動教育須多方合力 2015-08-05 |
宋廣玉:期待教師職稱改革撼動論文硬杠杠 2015-09-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