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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讓遺產(chǎn)繼承成為獨生子女的頭痛事
郭雙年
//8858151.com2016-04-07來源: 紅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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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數(shù)父母認為獨生子女家庭,無需設立遺囑公證,更不可能發(fā)生繼承糾紛,但記者了解到,目前越來越多的獨生子女在繼承遺產(chǎn)時出現(xiàn)障礙。僅憑獨生子女證,不能認定獨生子女就是唯一的繼承人。記者分別咨詢律師和公證處得知,其實面臨此類問題,立遺囑和辦公證均可解決。(4月5日《包頭晚報》)

  這份《獨生子女繼承遭遇法律空白,父母遺產(chǎn)無法繼承,99.99%的人都想不到!》的網(wǎng)貼并非空穴來風。

  如果在大街上隨意走訪,可能有很多人都會認為獨生子女繼承父母遺產(chǎn)是天經(jīng)地義的事情。然而現(xiàn)實卻是,即使是獨生子女,要順利繼承父母的遺產(chǎn),也要通過立遺囑和辦公證的法律程序。但生活中卻鮮有獨生子女知道這些事情,這不能不說是《公證法》和《繼承法》在宣傳上的缺位。結婚要領結婚證,要去婚姻登記機關登記,這些常識人們之所以耳熟能詳,是因為《婚姻法》宣傳力度大,所以,才在人們頭腦中固化成一個概念。這種概念一旦形成,就會成為人們行動上的自覺。

  但相較于《婚姻法》,我們在《繼承法》的宣傳上,不論是深度還是廣度都乏善可陳。這也是導致多數(shù)父母認為獨生子女家庭,無需設立遺囑公證,更不可能發(fā)生繼承糾紛的罪魁禍首。當一部關系全體市民利益的法律頒布后,而絕大多數(shù)人都不知道時,負責法律宣傳工作的部門應當反思。因為法不徒以自行,只有經(jīng)過政府部門的不斷宣傳教育,才能內(nèi)化于心,進而成為人們行動上的制度遵循。

  所以,面對多數(shù)父母認為獨生子女家庭,無需設立遺囑公證,更不可能發(fā)生繼承糾紛的錯誤認識,法律宣傳工作者應當面壁思過。尤其是在相關的法律知識宣傳上更要“每日三省吾身”,看哪方面的工作還沒有做到位。父母遺產(chǎn)無法繼承,99.99%的人都想不到的網(wǎng)帖是一副清醒劑。唯有加大《繼承法》的宣傳力度,才不會使遺產(chǎn)繼承成為獨生子女們的頭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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