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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吉偉德:開車玩手機入刑應早日成為公共議題
//8858151.com2015-09-29來源: 光明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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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伴著智能手機的發(fā)展,隨時隨地拿出手機發(fā)短信、刷微博、回朋友圈或者打電話的情況很是普遍。很多駕駛人覺得邊開車邊玩手機只是件小事,但試驗告訴你,頭一低,危險往往就在身邊。“玩手機出事的情況,每個月都會有很多單,最少兩起。”云南某保險公司工作人員李陽(化名)說,他一個月經(jīng)手的交通事故在14起左右,其中約有6起是因為駕駛員發(fā)短信、打電話等造成的。(9月28日《春城晚報》)

  科學結論顯示,開車看手機時大腦反應速度比酒駕還慢,駕車者從看手機狀態(tài)恢復到駕駛狀態(tài)時,反應時間比專心駕駛時慢35%。也正是基于其危害性,在近年來的兩會上,“開車玩手機入刑”都被不少代表委員作為建議提出,也引起了社會廣泛討論。不過,其是否應當入刑,入刑的可行性如何,尚未能成為公共話題并有所推進,當務之急還在于,對于是否入刑應當統(tǒng)一認識,從而讓理念先行一步,并為后續(xù)行為跟進創(chuàng)造條件。

  2014年,從上海開往浙江嵊泗的大客車在路上側翻造成6人死亡,事故的原因是:事發(fā)時,司機彎腰撿手機,導致車輛偏離,碰擦道路側石后側翻。像這樣的“玩手機引發(fā)的交通事故”還有很多,保險公司的信息回饋就足以說明。從某種意義講,開車玩手機的危險性,比酒駕和毒駕輕不了多少。既然出于對公共安全的考慮,而對酒駕采取了入刑的措施,那么對開車玩手機的行為,就不能僅停留在行政處罰的層次,將其列入“危險駕駛”入刑,符合現(xiàn)實需求和公共安全的需要。

  入刑當然不是刑罰的濫用,而是通過刑罰而最大化約束權利行為以保障安全。當初酒駕現(xiàn)象嚴重并成為交通事故的主要誘因之一,將“酒駕入刑”之后,通過嚴厲的懲罰以加大違法犯罪的成本,使得酒駕和醉駕行為隨之下降。2014年公安部公布的數(shù)據(jù)顯示,自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實施,醉酒駕車被認定為犯罪后,全國因酒駕、醉駕導致交通事故起數(shù)和死亡人數(shù)較法律實施前分別下降25%和39.3%,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梢灶A期的是,面對日益嚴重的“開車玩手機”的行為,根據(jù)危害性將其歸入犯罪之后,對于駕駛員的行為將會起到一個有效的規(guī)范。

  事實上,對于“開車玩手機”的行為采取從嚴,似乎越來越成為一種通行做法。據(jù)了解,目前世界上已有約50個國家和地區(qū)明令禁止司機在開車過程中打電話,有的國家對此處罰十分嚴厲。比如在英國,司機開車時打手機,可能面臨“危險駕駛”起訴,最高可判入獄兩年。在韓國,所有電視劇決不能出現(xiàn)直接拿手機通話的畫面。在日本,即使手里拿著手機也會被罰。在國內,依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規(guī)定,開車時用手機接打電話,處200元以下罰款和扣兩分。不過,相比于打電話更為嚴重的上網(wǎng)、聊天、炒股和刷微博的行為,法律上卻沒有作出明確的規(guī)定,存在一定的法律空白。

  雖然“開車玩手機”是個模糊的概念,在性質的界定上還存在著技術性難題,不過是否將其納入刑罰,卻不應拖延不決。因為只有解決了方向性的問題之后,所謂的技術困境才會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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