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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銷“上網”,倒逼監(jiān)管“上線”。首先,打擊網絡傳銷,必須從源頭抓起。而這個源頭不僅在“地上”,也要在“網上”;網購和快遞業(yè)務,便是網絡傳銷的“網上”源頭之一。這就要求公安、工商等管理部門,迅速介入這個監(jiān)管“真空地帶”。
記者1日從國家工商總局獲悉,為加強網絡傳銷打擊力度,工商總局下發(fā)通知,要求各地工商、市場監(jiān)管部門進一步做好查處網絡傳銷工作。近年來,網絡傳銷違法活動日益突出,打著所謂“微商”“電商”“多層分銷”“消費投資”“愛心互助”等名義從事傳銷活動屢見不鮮。(7月2日《京華時報》)
其實,微商一直以來就被各種爭議所包圍——營銷方式混亂、產品質量參差不齊、缺乏監(jiān)管等,這些還在其次,更為關鍵的是,有的微商已成為一種網絡傳銷。所不同的是,傳統(tǒng)傳銷,傳銷組織必須有窩點,傳銷人員“圈養(yǎng)”在一起,“上線”與“下線”必須親密接觸,很容易暴露并被打擊。而網絡傳銷,在朋友圈中發(fā)展“隊伍”,商品交易通過網購、快遞等方式進行,相比傳統(tǒng)傳銷更隱蔽。
毋庸諱言,非法傳銷迷惑了人的心智,詐騙了人的錢財,擾亂了公共秩序,破壞了社會穩(wěn)定,自其“問世”以來,一直是政府和法律禁止、打擊的對象。但是,由于傳銷的“繁衍能力”極強,且具有“ 再生功能”,造成這種非法經營活動屢禁不止,并呈現出愈演愈烈之勢。特別是,隨著網絡和電商的迅猛發(fā)展,傳銷已由“地上”轉入了“網上”,網絡傳銷橫空出世,與法律和監(jiān)管“躲貓貓”。
事實上,一些微商通過網絡和微信朋友圈做傳銷,看中的就是其更具隱蔽性。從表面上看,這是一種正常的商品交易行為,而且是在網上進行,不易暴露“目標”;再者,“上線”與“下線”,無須“零距離接觸”,不顯山不露水,不易被抓到現行;特別是,商品通過網購之后,實際上由快遞公司擔負起了傳銷的“重任”,而快遞是一種正當的有償服務,一般情況下,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其進行干涉。可見,利用網購和快遞的方式進行傳銷,比傳統(tǒng)傳銷更難監(jiān)管。換言之,傳銷形式的變化,比內容的變化更可怕。
因此,傳銷“上網”,倒逼監(jiān)管“上線”。首先,打擊網絡傳銷,必須從源頭抓起。而這個源頭不僅在“地上”,也要在“網上”;網購和快遞業(yè)務,便是網絡傳銷的“網上”源頭之一。這就要求公安、工商等管理部門,迅速介入這個監(jiān)管“真空地帶”,加強對電商、網店等網絡交易行為的管理,重點把握網購、快遞兩個關鍵環(huán)節(jié)。特別是,應組建“網絡警察”和“網絡工商”,設置專門的網上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執(zhí)法人員,對網購行為實施專項管理,全程監(jiān)控,發(fā)現“異常交易”情況,及時查處。嚴防網絡成為傳銷的又一個“窩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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