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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 前:登報罵法院有違法治理念
//8858151.com2015-12-18來源: 新華每日電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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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莞市寮步鎮(zhèn)政府日前在當?shù)貓蠹埧锹暶?稱當?shù)胤ㄔ阂蛔谏婕鞍讣䦂?zhí)行的土地及其建筑物拍賣行為“罔顧事實,罔顧該鎮(zhèn)異議”,并稱法院若一意孤行,由此產(chǎn)生不能過戶或不能轉(zhuǎn)讓等風險,全部由受讓人承擔。

  法院依法做出判決,就意味著具有強制執(zhí)行性,即便訴訟中的當事人有異議,也應當通過上訴等法律途徑來表達訴求。在全面依法治國的今天,這是一條起碼的法治常識。而寮步鎮(zhèn)政府的行為,無疑與法治精神格格不入。

  公權不能任性而為。毫無疑問,各級黨政機關應該做守法、敬法、畏法的示范。然而,從寮步鎮(zhèn)政府這則聲明中,人們看到的卻是一副“鎮(zhèn)霸”的姿態(tài),與全面依法治國的要求背道而馳,也反映出少數(shù)地方黨政機關干部法治觀念的缺失。

  歸根結底,霸氣背后還是“權力任性”。少數(shù)地方政府和干部習慣了對法律“指手畫腳”,一旦被拒絕就認為法院“不聽招呼”。正是在這種錯誤認知下,才會鬧出上面的荒誕戲碼。

  細細探究,當?shù)劓?zhèn)政府為何跳出來對法院判決說三道四?原來被執(zhí)行人是鎮(zhèn)屬企業(yè)。無獨有偶,這種地方黨政機關跳出來“護短”干預司法的行為,在一些地方時有發(fā)生,加劇法院判決“執(zhí)行難”。

  近年來,最高法出臺多項規(guī)定,以破解執(zhí)行難題。法治之要義在于執(zhí)行。不讓權力越界干預法院判決的執(zhí)行,才能樹立全社會對法律的敬畏之心,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維護法律的良好風尚。新華社廣州12月17日電

  新華社記者葉前、毛一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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