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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檢亂象根在“只收費,不擔責”
張楓逸
//8858151.com2015-05-05來源: 中工網(wǎng)—《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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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排隊領號、填表審查、上線檢測、交錢走人……這是很多車主繞不過去的一個耗時耗錢的痛苦“儀式”。流于形式、巧立名目亂收費、形成龐大地下灰色利益鏈……這是從未停止的對當前機動車年檢制度的質(zhì)疑。專家測算,我國平均每年7000多萬輛次車輛年檢,每次車輛檢驗需要100元~200元,全國在車輛檢測上要花費100多億元。(見5月3日《海南特區(qū)報》)

  機動車年檢,目的在于及時發(fā)現(xiàn)問題,防患于未然,然而,在一些地方卻變了味。車檢檢測線之外一條龐大的灰色利益鏈已成為“公開的秘密”。“黑中介”、“車托”之類的“寄生”者勾結(jié)檢驗部門部分工作人員的問題屢見不鮮。檢驗不嚴格,花錢就能過;有的“黃!背驕噬斨擂k起“代檢”業(yè)務。

  基于此,近年來關于取消車檢的呼聲日漸高漲,卻是一種因噎廢食。目前,我國三年駕齡以下的駕駛?cè)苏嫉饺狂{駛?cè)丝倲?shù)的將近四成,相對年輕的汽車駕駛?cè)私Y(jié)構,自身并不足以承擔汽車安全問題的識別、消除。同時,用于營運的載客、載貨車輛由于使用頻繁,疏于養(yǎng)護,容易造成部件磨損、失靈,埋下安全隱患。此外,對機動車的改裝行為,很可能破壞行駛的安全性和穩(wěn)定性。如果取消車檢,則無法及時發(fā)現(xiàn)和糾正相關問題。

  一言蔽之,車檢本身并沒有錯,問題出在管理上。車檢之所以流于形式,淪為牟利手段,根源在于車檢機構只是負責收費,并不需承擔責任。根據(jù)《道路交通法》規(guī)定,“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不按照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進行檢驗,出具虛假檢驗結(jié)果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所收檢驗費用5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并依法撤銷其檢驗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然而,公安部數(shù)據(jù)顯示,2013年全國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中,有6790起是由于機動車安全性能不合格導致的,共造成一萬多人傷亡。數(shù)字觸目驚心的背后,卻鮮有地方和部門去查一查這些問題車輛是如何順利通過車檢的,也難見哪家檢驗機構因此被追究責任!爸皇召M,不擔責”的結(jié)果,就是檢驗機構有恃無恐,變本加厲地把車檢當成“搖錢樹”,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收錢放行,大開綠燈。

  去年5月,公安部與質(zhì)檢總局聯(lián)合推出機動車檢驗改革新規(guī),試行非營運轎車6年內(nèi)免檢,推進檢驗機構社會化。放寬檢測時限,放開檢測資質(zhì),固然能減輕車主負擔,節(jié)省時間和費用,但這些措施只是小修小補,較少觸及車檢問題的實質(zhì)。當下,車檢改革的當務之急是厘清權責,建立責任倒查制度。在每起交通事故中,如果查出系車檢不規(guī)范導致問題車輛上路,則依法追究車檢機構和相關人員責任,包括罰款、取消檢驗資質(zhì)、追究刑事責任等。在我看來,只為賺錢而無視檢驗責任,縱容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上路,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理應追究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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