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中工網評論頻道科教-正文
盜印教材,不能因為存在而“合理”
然玉
//8858151.com2016-03-15來源: 光明網
分享到:更多

  近日,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聯(lián)合五部門下發(fā)《關于開展部分重點城市高校及其周邊復印店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要求全國40個重點城市嚴厲打擊高校及其周邊復印店的盜版復印活動,遏制住日益蔓延的校園盜版勢頭。記者近日走訪在京多所大學周邊復印店,發(fā)現(xiàn)大多數(shù)店家仍在公開承接“私人訂制”復印教材業(yè)務,甚至有店家電腦里囤有上百份電子版教材,“班級”團購生意搞得風風火火。(3月14日《北京青年報》)

  教材盜版復印,實則一直存在。只不過,隨著此類現(xiàn)象愈演愈烈,隨著相關出版社持續(xù)維權,其才引發(fā)了廣泛關注。此番,數(shù)部門聯(lián)合發(fā)文,針對高校打印店展開“打擊盜版”專項行動,可謂正當其時!在相當長時間內,執(zhí)法的疲軟,以及司法追責的不暢,已經使得“教材盜印”變得司空見慣。適時予以專項整治,既是為了制裁具體的侵權行徑,更是為了重申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立場。

  從執(zhí)法實踐來看,打擊教材盜印,顯然還存在著種種難題。比如說定性難,如何區(qū)分是“合理使用”或是“盜版侵權”,就深深困擾著相關管理部門;再比如說,舉證難、索賠難,著作權人和出版社的損失無法精確量化,導致后續(xù)難以對“打印店”索取賠償……此外,尤其糾結的一點在于,作為復印教材的使用者,學生個體很少能被認定為是“侵權者”;然而從客觀上看,當眾多學生不約而同使用復印教材,又的確構成了對著作權人的利益侵害。對此,又該如何理解?

  現(xiàn)實執(zhí)法過程中,只有在復印店現(xiàn)場查獲“復印教材”,或者獲取明確的“盜印盈利”的證據(jù),才能坐實侵權的事實。但,若要做到如此無疑困難重重,這客觀上導致執(zhí)法威懾力嚴重不足!再加之,“買一本復印教材比新書省一多半的錢”,更是使得復印教材的生意供需兩旺。令人遺憾的現(xiàn)狀是,不少學生并不覺得復印教材有侵權之嫌,他們只會將之描述成應對“高書價”的無奈之舉。

  那么,高校教材定價到底高不高?相較于政府定價的中小學教材,相較于動輒打折促銷的暢銷讀物,大學教材的價格當然高出不少。可是也應該看到,這種相對的“高價”同樣有其道理。首先,專業(yè)性極強的教材銷售面較窄、預期銷量有限,單本定價自然不會低;再者說,由于多數(shù)課程往往是指定教材,這種唯一性注定了不存在替代品,導致其售價有底氣處于高位;而除此以外,即便單從智力付出和著述難度來看,教材寫作者也有理由獲得合理的回報。

  “教材太貴”絕不是盜印的理由,更不用說所謂“太貴”之說也許本就不成立!對于智力勞動的尊重,對于知識產權的保護,本應是一種先決性的價值信仰?墒牵谝恍┤丝磥,其竟然成了功利計算之后被首先舍棄的對象——因為教材盜印存在已久,我們便想出種種理由將之“合理化”,這實在是太過悲哀的想法。但愿這一次的專項整治,能夠轉化為一種長效的治理路徑,并喚醒人們內心深處對于著作版權的真正敬畏。

 

[保存]     [全文瀏覽]     [ ]     [打印]     [關閉]     [我要留言]     [推薦朋友]     [返回首頁]
掃碼關注

中工網微信


中工網微博


中工網抖音


工人日報
客戶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