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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邊停車收22萬不光是個笑話
范軍
//8858151.com2016-01-21來源: 北京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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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桂林市民莫先生到路邊收費停車位停車時,被收費員告知他欠下巨額停車費22.4萬余元。莫先生領到欠費明細單時一看,欠費達22.4萬余元,被嚇了一大跳。(1月20日《南國早報》)

  此前媒體報道的多起“天價停車費”事件已經亮瞎了網民的眼睛,以致質疑聲四起,但是22.4萬余元的停車費還真是聞所未聞,更是讓人“驚呆”了。

  車主仔細查看欠費單,發(fā)現車輛到達時間竟然是2012年1月1日零時4分,相當于他的車在該車位已停放4年,這才計算出如此高額的停車費。車天天在跑,卻莫名其妙地“被停車四年”,這種計算停車費的方法算不算一種“創(chuàng)新”?當然,目前還不能臆測這是涉事管理單位“生財有道”,畢竟想要從車主手里順利拿到這么高的停車費幾無可能,但是,有關單位至少應當給出一個合理的解釋。

  據桂林市桂輝物業(yè)公司經理蔣某介紹,經內部調查,是因為當時收費設備發(fā)生故障,沒有聯網,將車輛到達時間弄錯,這才出現高達22.4萬余元的欠費單。又是似曾相識的電腦系統(tǒng)故障,真叫人直呼“管理部門的系統(tǒng)怎么都這樣脆弱”啊。顯然這樣的解釋很難讓人信服。

  即便系統(tǒng)故障是真的,這個足以讓人嚇破膽的天價停車費是怎么錄入的?桂林市道路停車收費是2015年7月才開始的,計費卻是從2012年1月1日零時4分開始,這么長的時間誤差竟然被忽視了,電腦錄入出現差錯的事可能難以避免,但數據的確定最后還得由人來操作,這是一個常識,涉事管理單位總不能對此質疑回避吧?

  管理部門的一個工作失誤,可能給群眾帶來麻煩,不能不謹慎一點,責任心尤其重要。工作中出現失誤,要知錯就改,而不是習慣性找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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