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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亦書:“單身證明”不能止于“廢止”
//8858151.com2015-09-18來源: 荊楚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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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實簡政放權(quán)、方便群眾辦事創(chuàng)業(yè),民政部近期與教育部、住建部、銀監(jiān)會等部門溝通并達成一致:除對涉臺和哈薩克斯坦等9國的公證事項外,群眾將無需提供(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9月16日 澎湃新聞網(wǎng))

  單身證明是奇葩證明中的佼佼者,在辦理過程中總是讓群眾感覺到無厘頭。諸如此類,單身證明被濫用到方方面面,自然不受群眾的待見。單身證明被廢止,一旦落實到位,單身證明注定退出歷史舞臺。對民政部門而言,確實是落實簡政放權(quán);對老百姓來說,的確是便民之舉。民政部門實實在在替老百姓著想,主動與相關(guān)部門溝通并達成廢止單身證明共識,做法可圈可點。

  現(xiàn)實中還有很多本該廢止依舊沒有廢止的證明。比方說,“你媽是你媽證明”、“親生證明”、“無私生子證明”、“無犯罪證明”等“奇葩證明”, 現(xiàn)如今,民政部門開了個好頭,對其他部門而言,也是一種鞭策。

  如今,民政部“動了真格”,對單身證明說“不”。一方面可以倒逼“奇葩證明”壽終正寢;另一方面,無疑為民政部門特別是基層民政減輕了不少壓力。但并不是什么事情都不需要單身證明,例如一些公證事項,為保護當事各方利益,合理的證明必不可少,也是履行相關(guān)單位的必要監(jiān)管責任,所以證明是否奇葩還要看用在何處。

  雖然民政部門不開具相關(guān)“單身證明”是必要的。但對“單身證明”,明顯不能止于“廢止”,還要對沒必要存在的周邊“奇葩證明”一律禁止。另外,對一些必要的證明,不妨將舉證責任落到相關(guān)辦事部門頭上。比如買房,由房管局直接向民政部門求證與核實,以此促進各部門之間信息的聯(lián)網(wǎng)與共享等。

  從技術(shù)方面說,當今社會是充斥著“大數(shù)據(jù)”的“互聯(lián)網(wǎng)+”時代,我們的政府也該與時俱進,建立一個完善的公民檔案庫。目前各職能部門就像一個個行政“堡壘”、信息“孤島”,相互隔絕,壁壘森嚴,讓百姓跑斷腿。為了一紙無必要的證明,讓老百姓四處朝拜,甚至為了拿到這個無必要的證明而違規(guī)操作,也給某些“掌權(quán)”的人員提供了“創(chuàng)利”的條件和機會,不但讓民怨聲載道,還為腐敗埋下了禍根。

  證明不開了,但老百姓不能依然被折騰。當前,簡政放權(quán)的改革思路之下,終結(jié)“證明亂象”,消除各種“奇葩證明”,是做好民生實事的一項重要內(nèi)容。但同時,對于一些老百姓確實需要的證明,也不能一拒了之,任由老百姓跑斷腿。公共部門只要開動腦筋,聯(lián)合力量,通過建立公共信息庫實現(xiàn)信息共享,打通各個部門間的信息壁壘,這些證明大部分其實都是“聯(lián)網(wǎng)查詢”就能解決的小事。能不能讓折騰人的事變成小事,這考驗著現(xiàn)代公共管理的智慧,也考驗著公共部門“為民解憂”的決心。

  但我們也要看到,簡政放權(quán)的大趨勢下,總有僥幸者會有投機取巧的想法。廢止證明給他們鉆空子客觀上也提供了一定便利,這就要求政府部門在責任監(jiān)管上更要下功夫。給群眾減負不等于放棄原則,廢止證明不代表廢止責任。依法監(jiān)管,才是既方便群眾也方便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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