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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昌蓮:打擊網絡謠言 不能止于專項整治
//8858151.com2015-09-01來源: 長沙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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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公安部針對近期少數網民圍繞股市波動、天津港火災爆炸事故、抗戰(zhàn)勝利70周年紀念活動等一些重大突發(fā)事件和國家重要活動,在互聯網和微博、微信大肆編造傳播謠言的情況,部署各地公安機關開展專項打擊整治行動。截至目前,依法查處編造傳播謠言的違法犯罪人員197人,責成相關網站關停網絡賬號165個。(8月31日《長沙晚報》)  

  不可否認,幾乎每發(fā)生一起突發(fā)事件,或舉行國家重要活動,都會出現網絡謠言。比如,今年7月,有關因股票大跌多人跳樓的謠言,在網上此起彼伏,引起了不良影響。利用網絡編造虛假信息,有的是為了泄憤,有的是為了錢財,有的是出于好奇,有的是為了開玩笑,但都可歸因于當事人法律意識淡薄。

  謊言重復一千遍就有可能成為真理。網絡謠言對個人、對社會發(fā)展都貽害無窮。更可怕的是,面對紛繁復雜的網絡世界,網民無法辨別真假,久而久之,網民失望的就不僅僅是網絡文化,而是網絡文化背后的現實世界。因此,對網絡進行必要的管理和規(guī)范化引導,是一種必然選擇;ヂ摼W信息管理機構應會同公安部門,進一步加大查處力度,堅決制止編造和傳播網絡謠言的行為。

  與我國互聯網迅猛發(fā)展、網民數量快速增加相比,法律、政策及管理并沒有相應跟上。比如,我國法律對何為虛假信息、何為散布虛假信息,尚無明確規(guī)定。這不僅不利于互聯網管理,而且不利于網民把握網上發(fā)表言論的尺度。這不僅需要網絡媒體的自律、網民的自警自省,更需要規(guī)范健全的法律法規(guī)。

  因此,打擊網絡謠言不能止于專項整治。 雖然我國目前已有網絡方面的立法,但網絡立法還遠遠不能適應現實需求,所以,完善相關的法律制度勢在必行。同時,政府要以新聞真實為準則,及時對錯誤的網絡言行進行辟謠。要針對虛假的突發(fā)事件言論、焦點問題、熱點問題、敏感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和發(fā)布更正信息,以此抵制謠言。再者,還要加大網絡監(jiān)管力度,凈化網絡環(huán)境秩序,推行網絡實名制,規(guī)范對網絡服務提供者的監(jiān)督和管理,嚴懲網絡管理者玩忽職守行為。特別是,廣大網民應自覺遵守法律法規(guī),不信謠、不傳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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