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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慈善法》的溫度烘熱“善時代”
劉忠友
//8858151.com2016-03-18來源: 中工網(wǎng)—《河南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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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以2636張贊成票,131張反對票,83張棄權(quán)票,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國家主席習(xí)近平簽主席令,《慈善法》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3月17日《京華時報》)

  人之初,性本善。自古以來,行善積德就是一種美德,是人們的內(nèi)在需求,是發(fā)展的正能量,是文明社會的基石。然而,在經(jīng)濟(jì)社會快速發(fā)展的當(dāng)下,“善社會”總會被一些“惡行為”刺痛公眾的神經(jīng)。有的缺乏善心,心若寒冰,見危不救;有的利欲熏心,唯利是圖,完全不顧自己所作所為對他人的危害;還有的利用人之善心,行巧騙之能事,騙取善款,騙取善幫反而倒打一耙,等等。

  善念不能缺,善行不能退,善德不能滑,這樣才能保持“善社會”的主色調(diào)。無疑,《慈善法》的出臺,不僅是規(guī)范和保障慈善行為,更是弘揚了“善時代”的主旋律。越是物質(zhì)的提檔升級,越是需要人心向善的恒定守一。為慈善立法,就是為善念鼓勁,為善行壯膽,為善德?lián)窝。如果說過去的慈善行為是一種普通的扶危濟(jì)困行為,通過慈善立法之后,則是一種依法扶危濟(jì)困行為,在社會景仰、人心尊崇的程度上更加凝聚人心,更好地激發(fā)人們對真善良美的遵循向往。

  《慈善法》是首部善法,善法需善用。一方面,要廣為宣傳學(xué)習(xí),滲透到社會神經(jīng)末梢,激發(fā)人人皆有善念。行善并非一人一事,而是人人關(guān)聯(lián),富人幫窮人,春風(fēng)得意的拉一把窮途末路的,不僅是資源的合理流動,也是善行深入滲透。另一方面,要實現(xiàn)好“兩端連通”,一端是慈善資源的供給方,另一端是慈善需求的受惠方。前端是要解決好有人、有錢、有物的問題,把雨露匯聚攏來;后端是要解決好哪些人真正需要扶危濟(jì)困,把陽光灑向他們。

  《慈善法》是一部富有溫度的法律,溫度源于激發(fā)善念、保護(hù)善行、累積善德。弘揚真善美,必然逼退假丑惡,用善法的溫度,烘熱懷揣中國夢想的“善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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