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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文婧:積極化解網絡募捐風險
//8858151.com2015-07-17來源: 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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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來,隨著互聯網應用的迅猛發(fā)展,網絡募捐、微公益等多種募捐形式作為官辦慈善的補充取得了較大發(fā)展。調查顯示,雖然47.4%的受訪者曾通過網絡平臺參與過捐款,但僅28.5%的受訪者信任網絡捐款中的慈善組織或募捐個人,62.4%的受訪者擔憂在網絡募捐中存在詐捐、騙捐的潛在風險(7月15日《中國青年報》)。

  網絡募捐毫無疑問是符合“互聯網+”大潮的,“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網絡募捐低成本高效率的優(yōu)點理應得到肯定。然而,由于網絡的虛擬性和開放性,募捐信息的真實性無法得到保障,詐捐、騙捐事件的出現,也不足為奇。另外,網絡募捐善款的使用和余款流向,也往往缺乏透明和監(jiān)管,容易引起社會爭議,傷害慈善募捐的公信力。如何化解人們對網絡募捐風險的擔憂,是我們急需解決的現實課題。當然,完善公共服務是最好的辦法。

  現行法律將公募資格限定為公益性社會團體和公益性非營利事業(yè)單位,但由于傳統(tǒng)慈善機構發(fā)生的嚴重問題傷害了自身形象,加上其救助效率的低下和覆蓋面的狹窄,無法滿足公民遭遇特定困境或者社會團體為特定慈善目的的求助需求,于是各種形式的網絡募捐便自發(fā)產生。網絡的開放性,使得政府的監(jiān)管非常困難,如果取締更是于情于理難以服眾,所以,政府應該推動法律的修改,為網絡募捐大開方便之門。

  然而,詐捐、騙捐事件之所以層出不窮,很重要的原因有兩個:一是網絡募捐平臺泥沙俱下,網站、微博、論壇、QQ群、游戲,只要有網民去的地方,就可能有網絡募捐的存在,一般人不容易分辨真?zhèn)危欢蔷W絡募捐很多時候成了點對點的行為,公眾給私人賬號捐款,缺乏必要的中間監(jiān)督環(huán)節(jié),募捐資金的使用、善款余額的處置,缺乏透明監(jiān)督,甚至出現攜款出走的事件。因此,化解網絡募捐的風險擔憂,就應該對癥下藥。

  首先,規(guī)范網絡募捐格式協(xié)議。盡管網絡募捐可以對所有公民、團體開放,但應該規(guī)定網絡募捐格式協(xié)議,包括募捐的事由、數額、用途以及余款的處置等,都應該有明確的協(xié)議,從而讓大眾一目了然、“愿者上鉤”,也為追究違約責任打下基礎。

  其次,強制網絡募捐的中介監(jiān)管。只要是面向不確定特定對象的募捐活動,都應該禁止私人賬號募捐。政府可以指定中介機構,或者設立中介機構,對接網絡募捐提供免費服務,包括募捐格式協(xié)議的合法性審查、事由的真實性調查、募集資金管理與使用處置的信息公開等,從而避免募集資金任由募捐人自主決定。

  第三,扶持網絡募捐平臺建設。一方面,避免網絡募捐平臺雜亂無章,對各種網絡平臺,應該實行網絡募捐資質認證,從而保證所有網絡平臺都可以發(fā)布募捐消息,但捐款接口必須統(tǒng)一到中介賬戶;另一方面,各地方政府應自建,或者資助公益組織建設正規(guī)的、有影響力的網絡募捐平臺,方便各種網絡募捐活動的高效開展。

  最后,要根據我國慈善事業(yè)發(fā)展的現狀,結合網絡募捐的現實,加快完善立法,使網絡募捐的各個環(huán)節(jié)都有法律加以規(guī)制,對違法的網絡募捐行為可以進行法律懲戒。同時,在公共服務和扶持跟上的情況下,加大宣傳,既激發(fā)大眾的愛心,更避免被詐捐、騙捐,切實化解公眾對網絡募捐的風險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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