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廣江:重獎見義勇為值得推廣
//8858151.com2015-03-05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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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廣州市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實施辦法》獲審議通過,其中明確市一級見義勇為人員最高標準可對犧牲人員予以100萬元獎勵;同時,保安員、輔警、治安聯(lián)防員、戶口協(xié)管員、交通協(xié)管員等也納入到見義勇為范疇,而將保安員納入其中是全省首創(chuàng)。
獎勵和保障見義勇為,廣州拿出了足夠的誠意和切實的行動,彰顯了政府的責任擔當,值得點贊。但獎勵的金額之高,也引發(fā)了爭議,甚至被指有“向錢看”的嫌疑。
在獎勵和保障見義勇為上,如果只盯著獎金數額多少,勢必會解讀出很多問題。其實,我們沒有必要只盯著百萬獎金,而應跳出“金錢思維”的誤區(qū)來看待對見義勇為的獎勵和保障。毫無疑問,廣州的《辦法》亮點不少,比如“只認事發(fā)地不看戶籍”,這種“開放”的胸懷值得稱贊。更重要的是,重獎和保障的有機結合,避免了“一錘子獎勵”的弊端,極大地消解了見義勇為者的后顧之憂,這才是最大的看點。
此外,《辦法》不僅規(guī)定了對見義勇為負傷人員救治救助等責任義務的條款,還明確規(guī)定了見義勇為人員可依法享受工傷保險、誤工補償、城鄉(xiāng)低保、住房保障、經濟補助、法律援助等人身權益保障。不得不說,這種保障是全面的、人性的,F(xiàn)實中,雖然多地政府對見義勇為者會給予物質獎勵,但對有些受傷住院者的醫(yī)療費用來說往往如杯水車薪;而且,由于獎勵的滯后性、單一性,甚至還出現(xiàn)過因一時籌不到費用而耽誤治療的情況,讓英雄流血又流淚。廣州不僅重獎勵,還重保障,彰顯了政府重塑社會風氣的責任擔當。
編輯:曹茂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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