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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印斌:別讓“公務員小區(qū)”成扎眼地標
//8858151.com2014-07-30來源: 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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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濮陽市綠城小區(qū)位于當地黃金地段,樓間距都在50米以上,屬于當地數一數二的高檔小區(qū)。不過,這個小區(qū)在2010年開盤時,卻賣出“白菜價”:在周邊地產每平方米均價已攀至4000元時,這個小區(qū)開盤價只有2000元出頭——這里的房子只向公務員出售,是一個“公務員小區(qū)”,當地民眾對此議論紛紛。(新華網7月29日)

  盡管當地機關事務管理局有關負責人一再表示,該小區(qū)建設屬商業(yè)行為,手續(xù)齊全,愿接受社會各界監(jiān)督,不過這很難平息民眾的激烈質疑。在畸高房價帶來的諸多壓力之下,這一“高大上”的公務員小區(qū),顯然深深刺痛了民眾敏感的神經。一扇只向公務員敞開的門,無疑加劇了當地民眾本已十分強烈的社會焦慮。

  按照當地政府的說法,綠城小區(qū)系由當地一家地產公司開發(fā),政府并不插手具體事務,一應手續(xù)均按照程序操辦。不過,其中仍有一些問題需要進一步解釋。

  其一,作為法人股東的濮陽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究竟有沒有在小區(qū)的立項、報批乃至減免相關費用等事宜上施加影響?如果沒有,占一半股權的機關事務局的作用與價值體現在哪里?而如果有,其行為是不是涉嫌濫用公權力為一個群體謀求利益,甚至干脆就是一種權力變現?

  其二,追逐利益是企業(yè)的天然沖動,任何一家企業(yè)都不例外,那么,濮陽這家房企為何愿意在綠城小區(qū)的建設上只要求3%的微利?而且,即便是這3%,也還要與機關事務管理局按股權分成,這樣的“學雷鋒”舉動又該如何理解?在這處“微利”的公務員小區(qū)之外,有沒有與企業(yè)達成另外的私下協(xié)議——“堤內損失堤外補”?

  房企在建設公務員小區(qū)過程中“失去”的利益,會不會在其他建設項目中找補回來?如若果真如此,則公務員小區(qū)的“低價”,恰恰建立在整個城市房價不斷走高的基礎之上,此消彼長,損害的依然是廣大民眾的切身利益,還有整個社會的公共利益。

  這些年來,民眾每每苦于城市房價畸高,也每每寄希望于政府對于樓市的有力調控,以求房價更趨合理。遺憾的是,這樣的期盼每每落空。在這樣的語境下,很多城市紛紛崛起“高大上”的公務員小區(qū),環(huán)境優(yōu)美、建筑合理,價格還非常低廉,凡此種種,不免讓民眾懷疑,此種以“福利”為名派發(fā)給公務員的房子,是不是一種變相的利益輸送?

  與所有社會群體一樣,公務員當然也需要安居,但如果這種安居建立在透支公共利益、濫用政府權力的前提之下,則無異于對民眾利益的掠奪。

  一處處簇新的公務員小區(qū),往往成為一個城市的地標,招搖著也撩撥著民眾情緒。對此情形,有關方面理應引起高度警惕,不要使民眾的怨氣不斷積累,更不要讓公務員小區(qū)成為扎眼的地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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