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圈點新聞
林琳
//8858151.com2015-03-25來源: 中工網(wǎng)—《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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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仿真恐龍遭殃

  “前來觀賞恐龍的一些游客很不文明,把多條恐龍嘴里的牙都拔了,還有的將一具仿化石恐龍的骨骼也拿走了……”近日,云南昆明蓮花池公園恐龍展工作人員向《春城晚報》記者反映,該園恐龍展開展十幾天來,已有不少展品被損壞。

  可能是這些恐龍做得實在太逼真了,頭、手、身子都能活動,有的還能發(fā)出叫聲,所以孩子們非常好奇和喜歡,都想親自摸一摸。小孩子淘氣,這一點從他們家中玩具的七零八落便可見一斑,要不怎么叫他們“熊孩子”呢。不過,公共展覽、公共財物,顯然不能像自家東西那么隨意擺動或拆解,更不能說拿走就拿走,這是為人父母首先應(yīng)該教會孩子的公德。

  救火跑錯地點

  據(jù)《海峽導(dǎo)報》報道,3月22日中午,福建廈門同安西柯一食品廠冷庫起火。按照火情報警人提供的信息,起火地點是“西柯西湖路168號”。然而,不知是報警市民說不清“西福”和“西湖”,還是接警人員耳誤,消防人員跑錯了地點,所幸兩地僅有3公里路程,并未影響救援。

  現(xiàn)實中因方言鬧出的笑話并不少。因此,諸如報火警、叫救護車這種事,方言還是慎用為好,如果再像上述新聞那樣因方言搞錯了救援地點,可就不是每一次都有“還來得及”的幸運。這對處警人員和市民來說,都是提醒,一方面,接電話的人應(yīng)該多留心,仔細確認地址,另一方面,普通話真有必要學(xué)學(xué)。

  案號“合二為一”

  據(jù)《法制晚報》報道,在陜西一法院,兩個不同案件的受理通知書,卻案號一致,此事被網(wǎng)友曬到網(wǎng)上。近日,涉事的陜西榆林市榆陽區(qū)法院工作人員回應(yīng),“書記員寫錯了。”同時表示,已對該書記員及其他有關(guān)人員給予批評教育。

  案號是法院等司法機關(guān)立案后,根據(jù)案件性質(zhì)進行分類并登記所分配的號碼。案號就像公民的身份證號一樣,具有惟一性、獨立性。人非圣賢,書記員一時馬虎可以理解,但不要忘了,司法工作、法律文書等等,都是非常嚴肅的事情,任何一點錯誤都可能給當(dāng)事人造成不便和麻煩。案號差錯反應(yīng)的其實是工作態(tài)度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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