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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1月21日宣布,國家網信辦、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聯合啟動“網絡敲詐和有償刪帖”專項整治工作,力爭用半年左右時間,著力解決這一損害群眾利益、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
1月16日,因為客戶提供有償刪帖服務,北京口碑互動營銷策劃有限公司及三名高管楊飛、李金福、楊雪萍,因涉嫌非法經營,在北京市朝陽區(qū)法院受審。
“拿人錢財,替人消災”。但在法治社會的今天,錢不是好拿的,災也不是好消的。從發(fā)帖到交易再到刪帖,每一個環(huán)節(jié)都埋伏著法律“地雷”,一不小心就會“觸雷”。
一方面,這種“花錢消災”不可避免地與公民法律權益發(fā)生碰撞。網絡刪帖不僅妨礙了公民的表達自由,還涉嫌侵害公民的知情權、著作權。憲法規(guī)定公民享有言論自由的權利。消費者的言論以帖子的形式表現出來,只要不存在虛構事實侮辱、誹謗商家的情況,未經作者本人允許,任何人都不得無故刪除。帖子自發(fā)布時起,就享有了著作權,同時衍生出合理修改作品、保護作品完整性的權利。侵權責任法規(guī)定,網絡用戶、網絡服務提供者利用網絡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另一方面,專業(yè)刪帖還刪除了公共信息的安全性、中立性及無償性,甚至可能觸犯刑律。刪帖公司一般通過兩種途徑刪帖:一種是通過黑客侵入網站后臺。如果采用這種形式對眾多網站的信息系統(tǒng)進行刪除、修改,將涉嫌“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罪”,理應受到法律懲處;另一種則是刪帖公司通過所謂 “公關”與網站合作,“掐死”了帖子。這種刪帖存在一條灰色利益鏈,這場利益交易實際上涉嫌違法,即存在商業(yè)賄賂犯罪。根據《刑法》第163條規(guī)定,公司、企業(yè)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涉嫌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網絡時代,為每一個公民提供了更為便捷的監(jiān)督渠道。如果“刪帖公司”泛濫,這種合法的監(jiān)督權就會被嚴重破壞。然而,時下網絡刪帖的大行其道,甚至已經演變?yōu)橐环N利益巨大的產業(yè)化經營。早在2011年,中央四部門曾出臺《深入整治非法網絡公關行為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堅決打擊非法網絡公關行為,維護互聯網正常傳播秩序和市場經濟秩序。網絡刪帖火爆,提出一個網絡規(guī)范的問題。不管是發(fā)帖者或刪帖者,都要通過正當的審核程序。相關部門應盡快制定出相關法規(guī),有效保障公民的正當權益。面對種種扭曲的網絡市場亂象,除了專項整治,還需要出臺專門的法律予以規(guī)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