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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轎車、貨車走高速路,每次只需繳幾十元過路費。如果一輛車一次繳納12萬元過路費,那是什么概念?12月9日,一輛243噸的重型運輸車從銅川出發(fā),經包茂高速,到達陜西省高速公路陜蒙界收費站,500公里竟繳納了122690元過路費。(12月11日《華商報》)
在2008年的天價過路費案中,我們曾為8個月368萬元的數字驚嘆。但天價過路費案件中的車輛通行了2361次,也就是說每次的費用是1558.7元,比起此次的單次12萬元,實在是小巫見大巫了。
在看似合情合理、無懈可擊的數據和罰款依據背后,我們聽到的是公路橋梁不堪重負的悲鳴,看到的是天價過路費造成的畸高物流成本和高物價。長20米、重243噸、近100個輪胎的貨車,堪稱“巨無霸”,天價過路費的罰款依據,也正是車輛的超載會影響公路暢通速度并對路面和橋梁造成威脅。但我們要問的是,此類“巨無霸”超載車是如何開上高速的?難道只要繳納罰款就能任由超載車在高速路、橋上馳騁嗎?罰款真的能夠達到治理效果嗎?
事實上,大多數貨車普遍超載,車輛超載也確實對公路和橋梁造成一定程度的損壞。但罰款不僅沒有起到治理超載的作用,相反,由于亂收費、亂罰款、亂設卡造成的過路費太高,直接導致了物流行業(yè)寧可被罰款,也要超載,以減少運輸次數。以罰代管讓車輛變得越來越長,越來越重,直接影響了高速路的通行速度和路面質量,而過路費高導致的物流費用畸高又推動了物價上漲,影響了人們的生活水平與生活質量。
高速公路本應是帶領人們奔向小康生活的康莊大道,而現(xiàn)在過路費儼然已經成為人們走在幸福道路上的絆腳石,治理公路收費“三亂”,降低過路費是高速公路發(fā)展的當務之急。早在2011年,國務院就曾出臺“新八條”措施降物流成本,其中就包括降低過路過橋費,但兩年過去了,“12萬元過路費”的冷笑話依舊在上演。
要想切實消除天價過路費現(xiàn)象,就要各地政府拿出壯士斷腕的決心來。一方面,公開各條公路信息,避免一些到期免費的公路繼續(xù)收費,同時,公路的收入考核應改為暢通考核,否則相關部門怎能放過收入,主抓暢通?要想治理超載,其實完全可以在高速路口設立關卡,超載者不許上路,豈不是簡單多了?當然,全面禁止超載必須建立在降低物流費的基礎上,否則物流企業(yè)又要面臨新的難題了。(原題:“12萬元過路費”別當笑話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