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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曉勛:個人信息泄露 法律不應“旁觀”
//8858151.com2014-07-11來源: 沈陽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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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陸某在租借公共自行車騎行后,次日莫名其妙接到一陌生人來電,要求其歸還鑰匙一串,搞得陸某很是郁悶。反問對方,才知道打電話者是他前一位使用者,且將一把鑰匙遺忘在共自行車車籃中。而公共自行車管理部門將陸某的手機號碼透露給了他。(7月10日紹興網(wǎng))

  事實上,遭遇類似陸某這樣煩惱的遠不止他一人:有人車子剛買回,就有不少保險公司“關心”電話就打來了;上高中的孩子剛進入藝術班,相關藝術類培訓機構電話一個接一個“熱情”游說;藝考完后,數(shù)以百計的文化課培訓機構的電話隨后跟進;新居剛剛辦完手續(xù),就天天有電話問裝不裝修……

  人民網(wǎng)的一項調查顯示,90%的網(wǎng)友曾遭遇個人信息被泄露;有94%的網(wǎng)友認為,當前個人信息泄露問題非常嚴重。因為個人信息泄漏,讓人們無時不處在煩惱之中。煩惱之余,人們不禁要問,個人信息何時成了公共資源?何時不再為個人信息泄漏而擔憂?

  其實,早在2008年,因為個人信息泄漏導致受害人輕則收到垃圾短信、騷擾電話等,重則被冒名辦卡透支欠款、案件事故從天而降、不法公司前來詐騙、冒充公安要求轉賬、坑蒙拐騙乘虛而入、賬戶錢款不翼而飛、個人名譽無端受毀等危害,就有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及法學專家就呼吁設立“侵害個人信息罪”。盡管我國刑法增設了侵犯個人信息安全犯罪的條文,可是真正動用該法律條款的案件卻寥寥無幾。

  也正是因為法律成了“旁觀者”,使個人信息泄漏事件愈來愈多。加入到泄漏個人信息的行業(yè)也越來越多,培訓機構、酒店、快遞行業(yè)、保險行業(yè)、物業(yè)、學校、民航業(yè)、售銷行業(yè)等,就連有些地方政府職能部門、社區(qū)居委會也名列其中。

  難道真的就沒有辦法治理該問題嗎?筆者以為,非也。只要確立相關法律保護體系的震懾力,讓販賣個人信息者受到嚴懲,讓那些擁有海量個人信息的企事業(yè)單位,真正承擔起保護客戶信息安全的重大責任。也只有讓法律真正“硬起來”,不再當“旁觀者”,各行各業(yè)才會努力采取各種先進技術、管理手段防范客戶個人信息泄露。唯有如此,我們才不會再為個人信息泄露而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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