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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 華:“從天而降”的罰單呼喚人性化執(zhí)法
//8858151.com2013-10-09來源: 鄭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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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風來襲,為了避開低洼地帶,近日,浙江溫州不少市民把車從車庫移到人行道,結果被貼罰單。行政執(zhí)法部門在臺風來臨時仍不忘貼罰單,讓不少車主無奈發(fā)問:“臺風天的違停罰單能免嗎?”而行政執(zhí)法部門給出的答復,違停不利于搶險,將不會因為臺風而暫停處罰。(10月7日《溫州都市報》)

    臺風過境時,地下車庫、低洼地帶極易受淹,把車停到地勢較高的人行道上也是無奈之舉。違停的確是損害了城市日常的交通管理秩序,但遇到像臺風這樣的重大自然災害,群眾的避險違停行為其實是一種自我保護行為,是對自身財產(chǎn)安全的一種保護,行政執(zhí)法部門不能將其簡單粗暴地等同于一般意義上的交通違法行為。

    管理者“鐵面無私”,罰單“風雨無阻”,這種剛性執(zhí)法方式雖然在理上行得通,但是卻罔顧大多數(shù)群眾的利益,在情上說不通。這種不近人情的管理方式,不是群眾希望看到的方式,它體現(xiàn)出的是行政執(zhí)法部門只堵不疏的懶政思維,是一種極其不成熟的執(zhí)法管理方式。臺風過境,停在人行道上的車輛往往比停在地下車庫內的受損更嚴重,車主應把車停放在空曠的廣場等開闊處。這樣的溫馨提示不是專屬于保險公司,行政執(zhí)法部門也可以有。

    面對類似的情況,一些地方已經(jīng)給出了很好的經(jīng)驗和做法。去年北京的特大暴雨讓不少車因路面積水而進水熄火,有車主反映次日被貼罰單。隨后,北京市政府新聞辦公室官方微博發(fā)布消息稱:“針對網(wǎng)民反映的情況,在突發(fā)災害降臨時這種處罰是錯誤的,所貼罰單作廢。”今年7月7日,武漢遭遇暴雨,多處紅綠燈設備因停電、進水損壞,還有許多車輛在大雨中拋錨,只能在路中間“違!。武漢交警部門宣布,7月7日全城不貼單,停止電子眼攝像抓拍。去年8月8日,受“?庇绊懀贾菔薪痪ш犈R時取消當天杭州的錯峰限行,并且臺風期間,在不影響通行的前提下,臨時停車一律不貼罰單。

    “從天而降”的罰單呼喚人性化執(zhí)法。在某些方面,行政管理其實和企業(yè)管理有很多異曲同工之處。群眾就相當于企業(yè)的員工,對待群眾,管理者既要有管理的思維,還要有服務的意識,二者不可偏廢其一。在管理中,什么時候選擇以“規(guī)章制度為中心”的“剛性管理”,什么時候選擇“以人為中心”的“柔性管理”,是一門學問,也是一門藝術。管理者在現(xiàn)實操作中都會遇到這樣的問題,如何預見變化并自動應付變化,考驗著每一位管理者的智慧和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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