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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 偉:家庭暴力不是私事
//8858151.com2014-11-26來源: 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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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從“反家庭暴力媒體對話會”上了解到,近期反家暴法草案將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2010年中國婦女社會地位調(diào)查顯示,我國已婚婦女在整個婚姻生活中遭受過來自配偶不同形式家庭暴力的比例是24.7%,另有33.5%的女童和52.9%的男童,在近一年來,遭受過父親和母親的體罰。(《新京報》11月25日)

  數(shù)據(jù)說明了家暴問題的嚴重程度。家暴問題年年談,但實際治理情況并不理想,家庭暴力還普遍存在并滋生了各種變種,尤其是在對子女的教育上,“棍棒之下出孝子”的體罰式教育,依然有著根深蒂固的土壤。比如,前些年被人視為“狼爸”、“虎媽”的教育方法,便獲得了很多人的認可。

  網(wǎng)上曾經(jīng)流傳一組圖片,一個小女孩不愿上幼兒園,便挨了其父親的一頓掌摑,于是孩子在委屈中“乖乖上學去了”。這樣的做法引起了不少人的憤怒,但更多的人卻“無奈地認同”,并給予“不這么做又怎么做”的聲援。

  這種認識,與傳統(tǒng)的家庭和社會倫理密不可分,并成為一種代際傳承的習俗。比如孩子不聽話,父母將其棒打一頓,或者對其進行人格上的污辱,在國外可能是犯法之事,并會受到其他人的舉報或者孩子的投訴。但在國內(nèi),這種情況卻司空見慣,被理解為家庭私事。

  可以說,建立嚴格和高標準的反家暴約束體系,受到了傳統(tǒng)習俗的極大挑戰(zhàn),以至于一些權利的保護措施處于“虛置無用”的狀態(tài)。而且,由于權利訴求的相對溫和,也使得公共管理處于相對滯后的層次,存在著對家暴危害和反家暴認識不足、行動落后和措施不力等問題。如果不解決觀念認識這一先決條件,即便是反家暴立法也可能被打折扣,或者因操作性不足導致執(zhí)行困難。

  反家暴,解決認識當為基礎,因為傳統(tǒng)習俗的強大,既成了家暴產(chǎn)生的源頭,也成為反家暴最大的阻力。有人指出,反家暴立法要解決三個問題,一是標準問題,二是證據(jù)問題,三是救助問題。但歸納起來都是一個認識問題,什么是家暴,如何處理和防止家暴,如何介入和干預等等,都必須有明確的認識,并以此作為前提。只有充分認識到,家庭暴力不是私人和家庭之事,而是一種社會現(xiàn)象,是社會治理的題中之義和重要任務,反家暴才能上升到一個新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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