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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證明”現(xiàn)象前不久屢被聚焦。在此背景下,一則新聞受到了輿論關注:河北衡水市公安局7月13日透露,該局目前已出臺規(guī)定,依法不再出具“健在證明”、“親屬關系證明”等10種證明材料,以解決類似“你媽是你媽”的荒唐證明和證明過濫問題。這也是河北省公安機關首次出臺此類規(guī)定。
衡水市能一次性取消10種被坊間稱作“奇葩”的證明,既是種制度化做“減法”,也說明了,那些困擾民眾的諸多繁縟證明取消并沒那么難:實質上,這些證明基本上都可以經由其他路徑核實,而非必須由當事人提供。各地完全可以將這些非必要的證明盡早砍掉。
但就目前來看,像衡水這樣以制度化路徑,積極推動取消“奇葩證明”的地方并不多。盡管在李克強總理屢次痛斥后,國務院在清理面向公民的非行政許可審批,而公安部也啟動身份證“一卡通”數(shù)據(jù)平臺建設計劃等,但在自上而下推動改革的過程中,地方呼應的力度跟民眾預期仍有距離。在此情境下,取消“奇葩證明”,不能只是國務院、部委等發(fā)力,地方也應積極跟進、主動作為,甚至先行先試,以切實的制度化舉措呼應“簡政放權”要求,而不一定非要等上邊推一推下邊才動一動。
還應看到,衡水市取消的10種證明,是由當?shù)毓膊块T推動的,這些證明也屬于公安的職權范疇?扇绠?shù)毓膊块T所言,現(xiàn)實生活中那些名目繁多的證明,相當一部分或者不必要,或者不在公安職權范圍內。也就是說,涉事公安部門取消了其要求出具的證明,不等于其他部門的各類證明也能一同取消。很多人就擔心:衡水公安部門不再出具這10種證明材料后,民眾去其他地方、部門辦事時,還需要其中的某些證明。結果,反而制造了更多麻煩。
因而,“奇葩證明”的取締,靠某個部門單方行動是不夠的,而必須加大部門之間的協(xié)調聯(lián)動,在地方政府深化改革的大盤子里統(tǒng)籌協(xié)調、一體推進。畢竟,在盤根錯節(jié)的行政權力架構中,部門間也常常存在利益博弈。而剝離“奇葩證明”,本身也有賴于部門信息的互聯(lián)互通,相互核實、印證,在這方面,各地也應結合“智慧城市”建設,建立起信息共享的大數(shù)據(jù)平臺。
說到底,衡水相關做法已昭示了,地方層面主動取消“你媽是你媽”類證明不難,這既需要地方在壓力傳遞機制下,積極采取措施去取消“奇葩證明”,也需要相關職能部門之間打通信息壁壘,而非哪個部門單兵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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