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給過期藥找個好“歸宿”
司馬童
//8858151.com2015-06-25來源: 中工網(wǎng)—《勞動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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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常生活中,家庭都會備一些常用藥,但是藥品一旦過期就不能吃了,且隨意處理隱患較多。近日,長沙縣食藥監(jiān)局向全縣藥品經(jīng)營企業(yè)發(fā)出倡議,縣內的10家藥品經(jīng)營店積極響應,設置了不合格藥品回收點,市民家中如有過期藥品可送至這些站點。(6月24日《星沙時報》)

  常言道,“是藥三分毒”,何況是過期失效的不合格藥品了。一項調查顯示,我國居民能正確處理過期藥品的比例不到20%,有73.4%的居民處理過期藥品的做法是扔到垃圾箱。這種做法非但錯誤,且貽害甚廣:一是危害人體健康。一些特殊藥品,過期失效后若隨意丟棄,接觸到人體很可能誘發(fā)其它疾病;二是污染環(huán)境。許多過期藥中含有化學元素,甚至有毒物質;此外,一些包裝完整的過期藥品一旦被利欲熏心的人撿去,賣給不法分子,流向農(nóng)村市場或重新回到藥店,其不良后果更是可想而知。

  由此可見,重視和解決“過期藥去哪兒”的問題,既是一種現(xiàn)實需要,更應看作“我為人人、人人為我”的應盡義務和必有素質。這方面,國外的一些合理做法,頗為值得我們借鑒與參照。譬如在美國,當您使用的藥品剛過期的時候,就會有藥品生產(chǎn)企業(yè)上門回收,居民只要支付差額部分,就可以得到剛出廠的同類藥品;而相比之下,德國模式似乎更簡便易行,其各大藥店,都擺放著如何處理過期藥品的宣傳冊,藥店有義務免費回收居民手中的過期藥,并將其交給垃圾回收部門做高溫焚燒處理。解決“過期藥去哪兒”的問題,不妨借鑒“他山之石”,給過期藥找一個安全歸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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