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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備:依法維權需要靠得住的法律人才
//8858151.com2014-11-05來源: 中工網—《河南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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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權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權威要靠人民維護!薄@是大道理,大道理包含著一個小道理——勞動者要依法維權。

  當職工權益受到傷害的時候要依法維權,說來簡單卻又是一個不簡單的問題。原因就是勞動者不是法律專業(yè)人士,依法維權需要相關專業(yè)人士的幫助。

  《勞動午報》日前報道,貴州農民工趙某2009年在北京一工地做木工,拆卸鋼管架時,被鋼管砸傷。有人建議他先做工傷認定和傷殘鑒定,但對于走出大山識字不多的趙某,是第一次聽到這些名詞。有個自稱律師的李某稱可以幫他打官司(當時李某并沒有取得律師資格),讓趙師傅感激萬分,借了3000元給李某打官司。本來是工傷經濟補償勞動爭議官司,“李律師”卻要按民事官司向法院起訴,結果趙師傅的訴訟請求被法院駁回了。后來趙師傅工傷認定了,傷殘等級為七級,但“李律師”堅持按民事賠償打官司,要求撤銷工傷認定書,法院兩審都敗訴了。失望的趙師傅偶然得知有個至誠公益律師事務所的律師給農民工打官司不收費,就委托該所的律師依法維權,使他2012年得到各種經濟補償和賠償14萬多元。但兩年后,那位后來取得律師資格的李某起訴趙師傅拖欠他打官司代理費3.3萬元。一審法院裁決李某勝訴,凍結了趙師傅賬戶上的錢款。原來當年趙師傅曾把自己簽名的空白紙放在“李律師”那里,結果就出現了趙師傅不知情的一份“委托代理協議”,約定趙師傅支付受托方“工傷保險賠償及工傷事故損害賠償標準的50%,并于賠付后5日內一次性付清”。最終,覺得冤枉的趙師傅在法院的調解下,為了避免累訴,同意給李某1萬元。

  勞動者依法維權,選擇真心誠意的合格幫助人,確實太重要了。筆者曾遇到過一個因企業(yè)改制被裁員的職工,為了得到經濟補償和拖欠的工資,相信向他保證打贏官司的律師,交給律師300元的代理費?赡俏宦蓭熅蜎]有向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仲裁。等仲裁時效過了一個多月后,律師向前來詢問的職工說“太忙給忘了”,職工要300元的代理費,律師推三阻四不退。

  筆者不由想到林州市總工會的職工法律維權中心,把依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做得風生水起。林州市的一位老職工5年前對筆者說:工會的職工法律維權中心,是一個真正全心全意為工人討公道謀利益的單位。據了解,時任職工法律維權中心主任的李明書,當過煤礦工人,自學成才通過省司法考試取得律師資格。作為工會法律工作者,他有一個信念,就是維護法律的尊嚴,保護勞動者的權益。他對筆者說,為職工依法維權,一要真誠,二要有足夠的法律知識。他曾為一位超過退休年齡的“農民工”維護應享有的退休待遇,要求用工單位補繳農民工工作多年的養(yǎng)老保險費,但勞動仲裁不受理,官司起訴到法院也被法院駁回。后來他改變訴訟請求,要求補償因用工單位不繳納職工社保費造成的職工養(yǎng)老保險待遇損失,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毫無疑問,工會的地位、法定職責,決定工會是遇到困難的職工的第一幫扶人。當職工遇到依法維權的難題時,工會要責無旁貸挺身而出幫助職工。但是,工會能實打實地幫助職工依法維權的人才,遠落后于職工的需求,教育職工依法維權就顯得有些蒼白。

  今年5月,中華全國總工會下發(fā)《法律人才隊伍建設三年規(guī)劃(2014~2016年)》,首次專門針對工會加強法律人才建設制定量化目標。

  工會組織在依法治國、國家建立法治體系中,具有相當分量,工會需要加快法律人才隊伍的培養(yǎng),讓職工選擇依法維權的途徑時不再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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