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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網(wǎng)曝浙江臺州一名企業(yè)老板丈母娘去世,讓全體員工悼念送葬,并每人發(fā)一件白衣服,不去的就算曠工罰款200元。
單純從報道來看,說其強制或許有些武斷,畢竟我們不能排除有些員工是自愿的可能。然而,從寥寥文字來看,“不去的就算曠工罰款200元”顯然涉嫌經(jīng)濟手段的強制,而“每人發(fā)一件白衣服”也不見得人人都愿意穿。故此分析,老板強制的可能性,還是大于員工自愿的可能性。
既然是有兩種可能性,那我們就做兩種分析:首先,即使是員工自愿,也不必如此張揚。常言道:人情歸人情,公私要分明。從人情世故講,員工感念老板大德,自愿哀悼,是人之常情。然而,新聞發(fā)生地似乎沒在家中,“讓全體員工悼念送葬”顯然讓家事異化為公司行為,個人私欲凌駕于公司行政,于情于理都不盡合乎,估計只會引來“人神共憤”。
還有一種可能性就是老板強制。從輿論反應(yīng)看,公眾對老板的強制性深信不疑,并且不約而同地表達了譴責和唾棄。如果這種可能性是成立的,那么這位老板的孝心,顯然是用員工尊嚴做“替代品”,這種做法就有點過分了!凹核挥,勿施于人”,去不去送葬,員工應(yīng)該有選擇權(quán),強迫人家去,就有點霸道了。
其實,不管是強制也好,自愿也罷,員工始終處在弱勢、被動的地位。長期以來,中國的人口紅利使勞動力供過于求,資本擁有者和勞動者之間,形成了一道“強勢”與“弱勢”涇渭分明的鴻溝,老板們滋生了高人一等的優(yōu)越感,進而視員工為附庸,上演了一出出資本暴力的丑劇。比如:沿海一家公司讓員工發(fā)言“學(xué)狗叫”;西安一家商戶“通過跪行讓員工在心靈上得到升華”等等變態(tài)、虐待、侵犯員工尊嚴的行為,都說明員工處在一種“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頭”的弱勢地位。
現(xiàn)代勞資關(guān)系,是一種法律上的合同關(guān)系,勞資雙方在人格上是平等的主體!秳趧雍贤ā返诎耸藯l規(guī)定,用人單位侮辱勞動者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蛟S,此事還算不上對員工的侮辱,但最起碼給那些私企老板敲響了警鐘:企業(yè)員工是有獨立人格尊嚴的人,不是機器,也不是“包身工”,任何有損于員工利益的行為,都可能自食苦果。
當然,除了對企業(yè)老板的忠告,勞動監(jiān)察部門也應(yīng)有所思考。面對這樣的荒唐事,公眾可以“一笑而過”,勞動監(jiān)察部門卻不能將之當成笑話,而應(yīng)思考對老板行為如何規(guī)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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