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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制度建設是一個綜合性工程,任何一個漏洞都可能導致合力的不足。必須通過法律的確認與授權,整合各方職能優(yōu)勢和辦案資源,提升反腐敗成效,壓縮特權“縫隙”,不給貪腐留下任何興風作浪的空間。
“全年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等職務犯罪案件37551件51306人,同比分別上升9.4%和8.4%.突出查辦大案要案,立案偵查貪污、賄賂、挪用公款100萬元以上的案件2581件,涉嫌犯罪的縣處級以上國家工作人員2871人,其中廳局級253人、省部級8人……”
3月10日,“兩高”報告在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上曬出了一年來“打老虎拍蒼蠅”的成績單。會議現(xiàn)場的熱烈掌聲,表達了人們對中央反腐敗斗爭的熱切期待和堅決擁護。
事實上,反腐倡廉一直是今年兩會的焦點話題。作家凌解放(筆名二月河)代表評價當前反腐力度時用的16個字——“蛟龍憤怒,魚鱉驚慌;春雷震撼,四野震動”迅速在會上流傳,從一個側面印證了代表委員對反腐倡廉的高度共識。
黨的十八大以來,伴隨著改革的鏗鏘步履,反腐的重錘擊響,多名省部級高官落馬,3萬余名黨員干部因違規(guī)而接受處理,一批損害群眾利益、貪污腐化的官員被懲辦。不管官位有多高,手中權力有多大,“蒼蠅”和“老虎”一起打的諾言,擲地有聲。
但是,腐敗的形勢仍然嚴峻。如何將中央的決心、人民的意愿和時代發(fā)展的要求,上升為國家意志,轉變?yōu)橄到y(tǒng)完備的法律制度,實現(xiàn)反腐敗斗爭的長期性、穩(wěn)定性?
兩會上,完善制度建設,強化權力監(jiān)督,盡快推進反腐敗國家立法的呼聲不斷。全國人大代表劉紅宇、吳青、王文忠和全國政協(xié)委員高抒等紛紛建言,將分散在相關法律和黨內規(guī)定中的反腐倡廉條例、規(guī)定上升為國家意志,通過立法反腐打好“持久戰(zhàn)”,讓官員“不敢腐、不能腐”,壓縮特權“縫隙”,不給貪腐留下興風作浪的空間。
立法反腐,需要對現(xiàn)有的反腐資源重新整合。有專家這樣概括當下中國的反腐主體為“六條線”:紀律檢查一條線、審計一條線、預防腐敗一條線、行政監(jiān)察一條線、反貪一條線、巡視一條線。通過法律的確認與授權,整合各方職能優(yōu)勢和辦案資源,增強反腐敗合力,提升反腐敗成效,已經成為一道不可回避的嚴峻課題。
構建制度反腐的新體制,需要從法治層面對政府權力重新梳理。“要把權力關在籠子里”,關鍵還要通過法律程序為每一項權力扎下不可逾越的藩籬。來自基層的河北省沙河市欒卸村黨支部書記李長庚代表認為,“簡政放權也是反腐敗,而且是源頭上的反腐敗”。
防腐敗比反腐敗更重要,通過完善的法律制度對權力進行約束和監(jiān)督,讓每一位權力的行使者都無法擁有絕對權力和個人特權,徹底根絕權力尋租、徹底擊垮既得利益集團,把每一項人民授予的權力都置于“陽光之下”,讓每一項權力都只能用來為人民謀利益。
無疑,反腐制度建設是一個綜合性工程,任何一個漏洞都可能導致合力的不足。秦希燕代表建議,“當前的司法實踐中,對行賄犯罪的懲處過于寬緩,對引發(fā)貪污賄賂案件的環(huán)境清理力度不夠。因此,必須用法律、用嚴格的刑罰手段清理領導干部周圍能夠引起或者是誘使犯罪的環(huán)境!
制度反腐也應對網絡反腐等現(xiàn)象給出明確說法。目前,基層群眾的反腐呼聲和反腐熱情日益高漲,借助網絡力量推進反腐也呈現(xiàn)出明顯的社會化、群眾化、公共化的趨勢。近年來,一批網絡反腐大案以其強大的公眾參與性,改變了傳統(tǒng)反腐格局,在聚集起廣泛民意的同時,也聚集起支持深化改革的強大正能量。因此,反腐敗斗爭的持續(xù)推進,需要建立與群眾廣泛參與的反腐態(tài)勢相適宜的跟進機制。
“嚴以修身,嚴以用權,嚴以律己”,在參加安徽代表團審議時,習近平總書記以“三嚴”諄諄告誡各級干部。“深入推進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堅決查處腐敗案件,對任何腐敗分子都要依法嚴懲、決不姑息”,李克強總理在本屆政府的首份政府工作報告中做出鄭重承諾。
相信隨著制度反腐的扎實推進,隨著法治建設的日益完備,一只只“大老虎”必將走上被告席,各路“小蒼蠅”也將無處躲藏,“為官不易”的普遍感嘆最終變?yōu)榍辶畯恼募w自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