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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立三:新中國工會事業(yè)的開創(chuàng)者

田田
2020-06-05 10:46:22  來源:學習時報

   李立三是我國工人運動的杰出領導人。1921年加入中國共產黨,先后在地方和中央擔任工人運動領袖,是安源路礦工人大罷工和五卅運動的主要領導人。大革命失敗后,他是中央臨時常務委員會5名成員之一,參與領導指揮了南昌起義。1930年一度實際主持中央工作,其間犯下“立三路線”錯誤,但他勇于承認錯誤,繼續(xù)為黨工作。新中國成立后,歷任勞動部部長、黨組書記,中華全國總工會副主席、黨組書記,中華全國總工會干部學校(現(xiàn)中國勞動關系學院)首任校長等職務。李立三不僅為中國人民的解放事業(yè)作出了重要貢獻,而且作為新中國工會工作和勞動事業(yè)的開創(chuàng)者,對我國工會理論與實踐的探索和創(chuàng)新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工會建設的“坦克車”

  李立三1899年出生在湖南的一個秀才之家。當?shù)氐囊晃焕闲悴沤o他取名叫李鳳生,小名狗妹仔。上學后父親給他改名叫李隆郅。1921年冬,李立三接受黨的指派到安源搞工人運動。毛澤東認為他的名字難認又難寫,建議他改名。他到安源后,就將自己的名字改為李能至。在領導工人運動的過程中,為了便于工作,他又改過一次名,但常用名還是李隆郅。有一次與鄧中夏在去上海途中,鄧中夏提議他換一個簡單的名字便于選舉,剛好看到三個人立在火車門口,于是改名李立三。

  李立三長期領導黨的工人運動。1948年,李立三參與籌備恢復中華全國總工會的工作。8月初,在哈爾濱召開的第六次全國勞動大會上李立三當選為中華全國總工會副主席。時任中華全國總工會主席的陳云說,我是一輛木炭車做不了許多事,而李立三同志卻是一輛坦克車,可以勝任主持全總的工會。1949年黨的七屆二中全會后,李立三任中共中央職工運動委員會書記、全總副主席兼黨組書記,主持全總工作。這一時期,他以旺盛的精力和極大的熱情,為新中國的工會建設作出了大量極富開創(chuàng)性的探索工作。他經常深入基層,和工人群眾打成一片,堅決反對“只重視機器不重視人”的錯誤思想。去廠礦進行調查研究時,每到一地除了會去檢查車間保險設施,李立三總是要重點檢查兩個地方:食堂和廁所。他會去工人的集體食堂和工人們一起吃頓飯,也會去工人廁所檢查那里的衛(wèi)生情況,確保工人們的待遇與健康。

  新中國成立之初,李立三便開始對工會工作理論的勇敢探索,先后撰寫《在公營企業(yè)中貫徹公私兼顧政策等問題的幾點意見》《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草案的幾點說明》等,對新中國成立后工會工作面臨的新問題作了初步探討,分析了公私關系,個人利益和整體利益、日常利益和長遠利益的關系,厘清了工會和國家企業(yè)行政在根本一致基礎上的內部矛盾關系,探討了工人參加工廠管理的重要途徑等一系列工會建設中的重大理論問題。與此同時,李立三積極引領新中國工會實踐工作,他主持起草的《中華全國總工會章程》,規(guī)定了單一會員制和團體會員制的入會程序,確立了民主集中制的組織原則,規(guī)范了全總組織機構的性質和任務,使新中國工會的組織走上了制度化、規(guī)范化、程序化的道路,極大地推動了工會組織的建設。李立三還花了很大心思抓工會立法工作。他主持起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成為我國工會建設的基本法典,為全國工人階級更好地組織起來奠定了法制基礎。此外,他主持制定了《工廠管理委員會條例》《職工代表大會條例》等幾十項法規(guī)和條例,為工會的組織建設和保障工人群眾的民主權利,作出了重要貢獻。

  “為工人謀取長遠的幸!

  在1940年向共產國際提交的《自述》中,李立三曾回憶了當年日本紗廠的工人所遭受的慘無人道的剝削,“日本工頭及其他職員還經常動手打人,常有童工或孕婦被毆打致死的情況發(fā)生”。當1965年暑期,李立三再次南下來到上海時,他特意主動提出前往當年日本小沙渡紗廠,回憶起五卅運動他依舊情緒激昂,特別是講到日本資本家對中國工人的殘酷剝削和壓榨時,他止不住內心的憤懣說:“工人受不了這樣的非人待遇,紛紛起來抗議,一個日本工頭居然開槍,當場打死了站在前面的顧正紅同志。但小沙渡工廠的工人沒有被這種暴行所嚇倒,馬上宣布罷工。兩個小時之后,所有日本紗廠的工人也都隨即罷工了。不久便爆發(fā)了波瀾壯闊的五卅運動!碑?shù)竭_原日本紗廠舊址,廠領導邀請李立三去休息室時,他卻要求首先要去顧正紅同志當年遇害的地方,并在紀念碑前深深鞠躬默哀。李立三作為我國工人運動的杰出領導者之一,始終關心關愛工人疾苦,在新中國勞動事業(yè)中“為工人謀取長遠的幸福”成為他一生的堅持。

  新中國成立后,李立三作為首任中央人民政府勞動部部長,繼續(xù)為工人階級和廣大勞動者做了大量的實際工作。1950年3月,他主持召開第一次全國勞動局長會議,正確貫徹了黨的七屆二中全會確定的城市工作要以生產為中心的方針,把動員和組織工人階級搞好生產作為首要任務。為了及時地處理好舊中國遺留下來的失業(yè)問題,他把救濟失業(yè)工人同組織他們從事生產勞動結合起來,既避免了單純救濟造成國家過重的負擔,又通過以工代賑為城市建設辦了許多好事。針對當時勞資糾紛較頻繁的情況,他參與制定了《關于勞資關系暫行處理辦法》《關于私營工商企業(yè)勞資雙方訂立集體合同的暫行辦法》等處理勞資關系的幾個重要文件,把勞資關系納入民主、平等、契約的互利軌道,實現(xiàn)了工人階級領導政權下的“勞資兩利”。李立三在勞動工作中始終心系廣大工人階級,以維護廣大工人的政治權利和物質福利為最大己任,不僅初創(chuàng)了新中國勞動保護制度,更是下大力抓工人福利的立法工作,主持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勞動保護條例》《中共中央關于救濟失業(yè)工人的指示》等文件,大大改善了工人的勞動條件,為解決職工生、老、病、死、傷、殘的實際困難而盡心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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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遲語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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