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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區(qū)報:從“官本位”到“法本位”
//8858151.com2014-03-07來源: 深圳特區(q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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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已是共識。從“官本位”到“法本位”的信訪改進路徑,也應成為共識

    近日,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發(fā)言人傅瑩在回答外媒有關信訪的提問時稱,在中國,信訪是很獨特的制度安排,這些年發(fā)揮了重要作用。隨著時代的發(fā)展、社會的變遷,信訪工作面臨著一些新的挑戰(zhàn),對信訪工作要進一步改善。

    改革開放后,中國才開始重建法制,迄今不過36個年頭,而距離“依法治國”入憲,亦只有短短15載。若以大歷史的視野觀察信訪,就會發(fā)現(xiàn)這一制度長期以來在政府與社會間發(fā)揮著一種類似減震器的作用。

    信訪的本質仍是“官本位”,而非“法本位”。維權者選擇信訪,尤其是選擇上訪,很多時候“只為遇上一個可說服的官員”。在這普遍的民間心理未被疏導為現(xiàn)代公民意識之前,一味拒絕信訪可能會導致社會更不穩(wěn)定。信訪在一定程度上疏導了因行政不當和司法不公所帶來的民怨,認真落實信訪法規(guī),完善信訪責任,使信訪制度完成設計者所賦予的時代使命才成為執(zhí)政者的選項。而走向法治是中國未來發(fā)展的方向。隨著國家法治化程度的不斷提升,信訪也必然要與此接軌。歷史發(fā)展表明,法治越成熟,信訪越萎縮。

    傅瑩所言的信訪改進路徑,在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中已有明確方向,即“實行網(wǎng)上受理信訪制度,健全及時就地解決群眾合理訴求機制”。“建立暢通有序的訴求表達、心理干預、矛盾調處、權益保障機制,使群眾問題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權益有保障! 這里的改革,從形式上看是從以“信函”為主改為以網(wǎng)絡為主。這是回歸信訪本源——讓問題在基層得以解決,讓群眾多上網(wǎng)、少跑路。

    去年7月1日,國家信訪局門戶網(wǎng)站的網(wǎng)上投訴系統(tǒng)全面放開,這便是媒體普遍視為“信訪變身”的標志。同一年,已實施的另一重大信訪變革信號是:涉法涉訴信訪事項已從普通信訪體制中分離出來,由政法機關依法處理。

    如果說追求更高領導批示的信訪仍是“人治”,仍是“官本位”;那么追求依法處置,在正當程序中實現(xiàn)看得見的公正,就是“法治”和“法本位”。法治已是共識。從“官本位”到“法本位”的信訪改進路徑,也應成為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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