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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每日電訊:清一清“政府指定”的亂象
//8858151.com2013-12-12來源: 新華每日電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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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肅省公安廳近期發(fā)布通知,要求各級交管部門在處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中,嚴禁指定特定企業(yè)從事清障救援工作,嚴禁為故障車輛指定修理廠維修,違者將予以重罰。

    此前,有媒體曝光甘肅省高速公路交通事故中存在“指定企業(yè)”實施拖車服務,從中收取高昂拖車費。甘肅省公安廳的禁令將使道路交通事故安全救援和維修中久已存在的“指定”潛規(guī)則壽終正寢。

    在現(xiàn)實中,“政府指定”并不少見,辦證照相有“指定照相館”、會議活動有“指定接待酒店”、政府采購有“指定企業(yè)”。甚至“指定選購禮品”“指定農(nóng)家樂”等也各顯其能,種種“政府指定”現(xiàn)象讓群眾深惡痛絕。

    “政府指定”既有政府工作人員的個人行為,也不乏部門利益。但種種“政府指定”大多數(shù)都有商家與政府部門暗結(jié)連理、勾肩搭背的影子。雙方達成契約,或公開運行,或暗箱操作。有些雖無“指定”之名,但實際上政府與商家達成了默契,暗中行“指定”之實。

    “政府指定”造成嚴重不公。對企業(yè)來說,在同等競爭條件下,只要搭上“政府指定”這條線,就可以財源滾滾,一勞永逸!爸付ā毙袨樽尣糠指刹渴掷镉辛藱嗔Γ恍┥碳覟榱藢で蟆罢付ā,也不惜重金行賄,兩者一拍即合,成了滋生腐敗的溫床。

    “政府指定”的實質(zhì)是部分干部權力尋租,也是政府在實際操作層面對市場的干預,是我國新一輪改革需要堅決清除的怪胎亂象。在各類涉及政府的業(yè)務中,“誰來干”不應由“關系”說了算,而應由“能力”說了算。政府部門應該自覺地約束自己的行為,充分尊重市場、群眾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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