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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上午,海南澄邁縣老城經(jīng)濟開發(fā)區(qū)欣才學校組織學生春游,一輛載滿小學生的客車發(fā)生側(cè)翻,當場造成小學生8名死亡32名受傷。側(cè)翻事故原因初步查明,事故發(fā)生時,車隊行駛的道路不是能正常使用的道路,為正在施工的道路,同時雨天路滑,司機超速且操作不當。目前已對校長、司機在內(nèi)的7人進行了刑事拘留。當?shù)亟涛f此次組織春游該校未向教育局備案、報批。涉事校長潘敏表示“很委屈”(4月15日央視《新聞1+1》)。
這是有關40個家庭的噩耗,這是讓很多正準備組織出游的學校望而生畏的消息,而這也是本可以避免的責任事故。類似的事故,已有多起,我們希望這是最后一次,但也擔心有學校因此會擅自采取“萬不得已不組織春游”的叫停決定,殊不知這樣會讓孩子們原本很“宅”的成長路上失去更多與大自然約會的樂趣和回憶。網(wǎng)上不少人為校長叫屈,我并不認同。能為學生組織一次安全的春游,對學校來說過分嗎?
首先,校長失職在先。造成死亡8人的特大交通事故,司機罪責難逃,但校長的“委屈”表態(tài)卻讓人頓覺可怕又可恨!拔覀兪敲褶k學校,叫我負責學校,但我要聽老板的,老板說怎么做,我就怎么做。我不知道我到底負什么責任,我不是組織者!薄睹褶k教育促進法》規(guī)定,民辦學校校長是學校的主要行政負責人,校長負責學校的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一系列職權。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而不是“投資人負責制”,一校之長當為學生在校期間的一切活動保駕護航,當然包括確保學生校外活動安全出門、平安歸來。不以學生為本而唯老板是從,實際是推卸校長職責,難道不是失職嗎?
其次,教委同樣失職。當?shù)亟涛块T負責人對媒體說,“此次組織春游該校未向教育局備案、報批”。這確實讓學校錯失了一次警惕和預防事故的機會。我想問的是,為何要報備,難道是一旦出事,別說教委沒提醒過你?自己不報備,別說教委提醒的機會自己不把握?里外教委都可以撇得一干二凈,這就是報備的功能嗎?但“未報備”就可以出發(fā),實際意義的監(jiān)管失靈,這難道不是教育監(jiān)管部門的失職嗎?讓沒有教育責任感和使命感的人任校長,教委的盡責又體現(xiàn)在哪兒?
最后,放下這次事故后的“口水戰(zhàn)”,再度思考,學校當否為學生的安全教育和實踐盡責?“學生為本,安全第一”是很多學校印在校園的大字,如何不僅僅當作一句口號,我想,為每一個學生講解安全常識,教會他們基本乘車紀律和自救技能,當是日常學校教育的一部分;為學生選擇優(yōu)質(zhì)的大巴租賃公司和最安全的春游線路,為司機的不規(guī)范操作制定應急預案;跟車檢查每一個學生的安全帶是否系對系好,應是學校的基本職責!懊看未河挝叶继嵝牡跄,等學生們都平安回來,我才會徹底放心”,這是一些校長的擔心。但是,如果學校因考慮安全隱患而決定取消春游時,我們的學校教育還是完整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