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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丙奇:保障學生權利,大學才能更好發(fā)展
//8858151.com2014-02-13來源: 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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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中國青年報社調中心進行的一項對3034名大學生的調查發(fā)現(xiàn),42.8%的受訪者曾給校長信箱寫過信,反映問題后,有43.1%的受訪大學生收到過反饋。40.6%的大學生認為校長信箱等渠道發(fā)揮了一定作用,但也有57.6%的大學生覺得學校管理者不太重視學生的意見。在受訪者看來,要促進學生和學校的積極溝通,最重要的是“校方重視學生呼聲,認真回復”(68.3%)和“校方鼓勵學生質疑和發(fā)聲”(55.0%)。(《中國青年報》2月11日)

    對于能及時回應學生提出問題的校長信箱,不少網友“點贊”,但在筆者看來,這實屬學校的正常工作——不回應學生問題的校長信箱,不是擺設嗎?而之所以只要學校進行了回應,就讓學生覺得滿意,是因為還有超過半數(shù)的校長信箱,幾乎就是擺設,非但不理睬學生的問題,甚至還會對提問題的學生進行“教育”。據(jù)報道,一名重慶大學的學生就直言對校長信箱并不信任。他聽說有的同學寫信投訴輔導員,結果在開年級大會時被提醒說“反映事情不要越級,對學院影響不好”。在他看來,學校里的很多機構各管一處,“不作為的話就已經打擊學生的積極性了,如果還有言語威脅,誰還愿意說話?”

    如此看來,校長信箱是否發(fā)揮作用,就取決于學校領導對此的態(tài)度了。這表明學生相對于校方,還處于弱勢,還難以做到要求校方必須認真聽取學生的意見。要改變這種狀況,借助輿論的力量,曝光學校校長信箱的使用情況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要建立學校必須重視學生意見的教育制度和學校內部管理模式。

    在美國,大學的教育教學和管理服務,無處不體現(xiàn)一切為了學生的理念,這不是校方有高度的自覺性,而是制度和管理模式使然。首先,大學招生和學生管理,實行自由申請入學制度和自由轉學制度,一名學生可自由申請若干所大學;進入大學之后,如果對學校的教育、管理不滿,可申請轉學(轉專業(yè)更是家常便飯)。這種招生、管理制度,給學生充分的選擇權,而學校時刻有被選擇的壓力,不敢怠慢學生。

    我國則不然,高考實行按計劃集中錄取,每個學生只能被一所大學錄取,進入大學之后,不要說很難轉學,就是校內轉專業(yè),也頗為困難。由于學生的選擇權有限,其權利也就得不到學校的重視。比如,教育部曾在10多年前要求高校建立教授為本科生上課的制度,但直到現(xiàn)在,這一制度在有的高校尚未落地。另外,雖然大學接連爆出招生丑聞、學術丑聞、教育丑聞,但丑聞與學生的報考選擇似乎無關——國外大學擔心丑聞影響學校的聲譽,進而影響學校的招生,可我國大學,尤其是985高校、211院校,根本就不愁招生問題。

    其次,大學內部的管理,采取現(xiàn)代治理結構,具體而言,就是學校自主辦學、學術自治、學生自治。其中,學生自治,是十分重要的管理機制,學生會由學生民主選舉產生,不但組織活動進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而且代表學生參與學校辦學的管理、決策和監(jiān)督。國外大學,幾乎所有事關學生權益的決策,都必須有學生代表參加,而且,學校董事會(理事會)中就有學生代表。在這種內部治理結構之下,校方聽取學生意見,根本不需要校長信箱,或者由校長出面邀請學生共進午餐(這是我國不少高校校長采取的一種“親民”做法),學生的意見可充分、自由表達,不尊重學生的意見的校長,很可能遭遇學生的不信任,要求學校董事會(理事會)罷免校長。

    另外,由于我國大學沒有充分的辦學自主權,比如學科、專業(yè)、課程設置,有時學生對某些課程設置不滿,可意見提到校長處,校長無能無力。在我國高校,必修課達到80%以上,而國外實行精英教育的學校,核心必修課只占40%,選修課達60%以上。

    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指出,要推進管辦評分離,擴大省級政府教育統(tǒng)籌權和學校辦學自主權,完善學校內部治理結構,這抓住了我國教育管理、學校治理的“要害”。只有落實學校的辦學自主權,完善內部治理結構,才能保障辦學權、教育權、受教育者,F(xiàn)在的問題是,如何切實落實決定精神,保障學生的權益,辦好大學教育,給學生更好的成長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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