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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現一起查處一起,便是一個強有力的宣示——到底哪條高壓線碰不得。這樣步步為營地做下去,何愁風氣不好轉?
針對“會所中的歪風”,諸如吃喝玩樂、權錢交易、權色交易等情形,中央紀委、中央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發(fā)出通知予以整治。通知要求,黨員領導干部要承諾:不出入私人會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會所會員卡。同時要求,盯住黨員領導干部,嚴肅查處出入私人會所吃喝玩樂等違規(guī)違紀行為,嚴格責任追究,及時通報曝光,形成威懾。
從禁公款吃喝風、奢侈浪費,到禁公款購送賀卡,再到禁公款送年貨節(jié)禮,雖分類分項,但相對抽象。從總體上看,這些禁令使此類現象大為減少,但并沒有絕跡,一些人、一些單位仍在悄悄干。出入餐廳,私家吃喝,買點賀卡,黨員干部還有這個自由,如果不是動用公款大肆鋪張,被發(fā)現的可能性極小,也難以被追究。甚至送點收點年貨節(jié)禮,也因地點的高度機動性,而難以被抓住。
相較而言,禁入私人會所這一招比較管用,因為它規(guī)定非常明確。不能不說,這對黨員領導干部形成的心理威懾是強大的,使每個人都不得不作出一些反應。同時,無名目可藏身,出入的行為本身,即是判斷的標尺。因而,禁令直接導致黨員領導干部的自由度受到了強有力的剛性約束。
管用還更體現在它放出收緊官員行為的強烈信號,尤其是八小時以外的生活。私人會所不得出入,那歌舞廳呢?夜總會呢?高爾夫球場呢?以及其他更隱秘的奢華享樂場所呢?顯然,禁入私人會所,為這后面一系列的禁令提供了一個參照。
在此意義上,禁令如此具體明確,也就產生了極具威懾性的效果。從一般角度上講,反不正之風,會按下葫蘆起了瓢,不斷衍生新變種。同時,總是會有一些人頂風而上,存有僥幸心理。但是,與其原則性地宣示這樣不能那也不許,不如實打實地劃清界限,這樣才會直接作用在每個人的日常行為上。
當然,不得不回到執(zhí)行力老大難問題上。紀檢監(jiān)察部門可能會手軟,可能會忙不過來,可能難關照全局。但發(fā)現一起查處一起,便是一個強有力的宣示——到底哪條高壓線碰不得。這樣步步為營地做下去,何愁風氣不好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