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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多次召開會議,為司法體制改革導航定向。從1月30日召開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九次會議,到6月5日召開的第十三次會議,每次會議都審議事關司法改革的文件,一批關乎法治建設全局的改革方案相繼通過:
——為司法改革制定時間表、路線圖!蛾P于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進一步深化司法體制和社會體制改革的實施方案》明確了各項改革任務的政策取向、責任分工、時間進度、成果要求,確保改革任務相互協(xié)調、改革進程前后銜接、改革成果彼此配套。
——豎起防止干預司法的“防火墻”!蛾P于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guī)定》為領導干部干預司法劃出“紅線”,為司法機關排除干擾劃出“隔離帶”。
——讓人民群眾“告狀有門”!蛾P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記制改革的意見》要求,變立案審查制為立案登記制,通過改進法院立案工作機制,切實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立案難”問題,保障當事人訴權。
——探索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稒z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改革試點方案》提出充分發(fā)揮檢察機關法律監(jiān)督職能作用,促進依法行政、嚴格執(zhí)法,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
——打造法律援助服務“民生工程”。《關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見》指出,要把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作為出發(fā)點和落腳點,緊緊圍繞人民群眾實際需要,積極提供優(yōu)質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務,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推進司法民主,促進司法公正!度嗣衽銓弳T制度改革試點方案》《深化人民監(jiān)督員制度改革方案》進一步拓寬了人民群眾有序參與司法渠道,提升人民陪審員制度公信度和司法公信力,保障人民群眾對檢察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jiān)督權。
《關于完善國家統(tǒng)一法律職業(yè)資格制度的意見》《關于招錄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助理的意見》《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接觸交往行為的若干規(guī)定》……一系列改革方案的出臺,直面司法體制改革的重點難點問題。
中國人民大學訴訟制度及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陳衛(wèi)東認為:“此輪司法改革最大的亮點是黨中央親自部署,改革的每一個具體措施均由中央深改組批準實施,這既充分強調了改革的頂層設計,也足以說明此次改革是一個包含了全局性舉措的戰(zhàn)略任務,更是改革順利進行和獲得成功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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